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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优化后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5-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字号:[ ]




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优化后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的通告》,现将我市优化后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以下简称适飞空域)予以公布。

适飞空域范围为《烟台市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示意图》蓝色区域的真高120米以下空域,可通过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查询。适飞空域范围以外空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请用户单位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严格遵守空域管理相关规定。

特此通告。

联系人:常安 联系电话:0535-2938137


附件:1.山东省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pdf

          2.烟台市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pdf

          3.山东省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docx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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