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市交通运输局积极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

发布日期:2023-12-0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字号:[ ]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同时也迎来第六个“宪法宣传周”。为开展好今年的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弘扬新时代宪法精神,强化广大群众的学法用法意识,推动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建设法治交通、平安交通、和谐交通,12月4日,烟台市交通运输局结合“普法宣传月”,认真开展第十个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通过印发《2023年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对宣传活动进行了精心部署;播放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现场解答、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和讲解,让广大市民深入了解交通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意识。

二是汽车总站、火车站、城铁南站和超限检测站等多个交通枢纽站所,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的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普法”活动,发放宪法知识资料和宣传页,对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点单”的法律咨询问题一一解答,将普法挺在执法前。

三是在鲁东大学,执法人员将宪法普法宣传与12328政务热线普法宣传进校园结合起来,针对青年学子学车、出行等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普法宣讲。此外,市交通运输局还丰富普法阵地,在全市重点交通场所大屏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口号,利用公交车载视频、出租车顶灯广告屏等形式播放普法宣传标语、影片,实现重要公共场所宪法宣传全覆盖。

此次宪法宣传活动,共计分发宪法宣传页1000余份,解答群众各类法律问题100余条,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视频500余条次,取得良好普法宣传效果。下步,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法治理念,让法治成果更多惠及广大从业人员以及人民群众。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