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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关于开展领导带队督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字号:[ ]



各科室站所、大队,市直有关交通运输企业:

为深刻汲取“1·10”栖霞市笏山金矿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局领导带队督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烟交办明电〔2021〕2号·特急)要求,经支队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立即组织开展市直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督查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督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2月底,对辖区内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督查活动,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确定。

二、督查重点内容

结合春运、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活动保障工作要求,按照省厅《山东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指南(2020版)》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重点督查以下10方面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标准规范执行情况。

2.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投入保障等情况。

3.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

5.前期安全隐患台账的建立、整改、落实情况及各级安全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6.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7.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的落实情况,应急值守和反恐维稳等工作准备情况。

8.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交通在建工程管理、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消防安全、汽车维修经营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情况。

9.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0.根据工作职责,结合实际,与相关工作一并推进落实。

三、督查安排

各交通运输企业立即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活动;支队安委会组成7个督查组立即对辖区内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督查,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由吴龙强书记带队,芝罘一大队负责组织,货运科协助,督查芝罘一大队辖区交通运输企业。

第二组:由景健副支队长带队,超限检测站负责组织,督查超限检测站辖区交通运输企业。

第三组:由王书文副支队长带队,莱山大队、城铁南站负责组织,城市交通科协助,督查莱山大队、城铁南站管理所辖区交通运输企业。

第四组:由韩喜春副支队长带队,港航大队、工程质量监督二大队、港站管理所负责组织,督查水路、航道、港口、水路工程质量安全以及港站管理所辖区交通运输企业。

第五组:由吕卓芸工会主席带队,芝罘二大队负责组织,客运科协助,督查芝罘二大队辖区交通运输企业。

第六组:由王秀庆委员带队,高新大队、工程质量监督一大队负责组织,督查高新大队辖区交通运输企业以及公路工程质量安全工作。

第七组:由衣洁委员带队,芝罘三大队、机场管理所负责组织,法制督察科协助,督查芝罘三大队、机场管理所辖区交通运输企业。

四、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各科室站所、大队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此次督查活动作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对因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2.深入一线严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站所、大队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辖区企业实际,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切实提高企业督查覆盖率,高效推进活动开展。各督查组要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现场和基层生产一线,突出工地、交通运输企业、维修点、危险货物装卸运输企业、港口码头作业等重点部位,指导督促有关企业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检查责任制,防止检查走过场,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强化过程管理,严格闭环式整改。各督查组要做好检查督查过程的音视频及相关文字档案材料的采集保存,对发现的问题要全部记录在案。各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对督查组反馈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期限;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必要时停业整顿,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站所、大队要督促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按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开展“回头看”活动,确保闭环管理。

4.定期调度,及时总结上报。支队安委会定期进行调度,确保督查活动及时高效推进。督查活动结束后,各站所、大队要及时汇总督查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带队领导签字后,于2月23日前连同督查记录表、督查照片等材料一并报支队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贺峰,电话:6313。


附件: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督查记录表


                                                                                

                                                                                                   烟台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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