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意见书》(烟政复意字【2018】40号)和《关于吴庆丰等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意见》文件精神,依照《市区出租车证件名称变更办理流程》有关规定,现对我市市区出租车证件名称变更3台车辆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29日。
二、公示方式
登录烟台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http://jtj.yantai.gov.cn/)点击下载《烟台市市区出租车证件名称变更信息公示表》。
三、反馈途径
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渠道反馈:
(一)信函邮寄至: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159号609室烟台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收)。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chuzuchefuwuke@126.com。
特此公示。
附件:烟台市市区出租车证件名称变更信息公示表
烟台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