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旅游船运输安全管理,市局在全省首次探索制定旅游船经营站点规范标准,编制《烟台市海上旅游船经营站点设施设备配备指南》,对12客位以下旅游船经营站点联系桥、浮动式平台结构、救生设备、信号设备、锚泊设备等设施配备提出了明确要求。旅游船经营站点经过第三方评估达标后,方可投入使用。目前,已在市区8个旅游船经营站点试点运行,将有效提高旅游船安全运营水平,消除海上旅游客运安全隐患。
发布日期:2020-08-28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