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烟交发〔2020〕74号: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审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3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字号:[ ]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市直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定,现就我市2020年度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审验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验组织 

(一)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负责开展的工作

1.负责市直道路旅客运输车辆的现场审验工作;

2.负责全市县际以上(不含毗邻县)道路旅客运输车辆的内业审验工作。

(二)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负责开展的工作

负责将市直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所属车辆存在违法经营行为且尚未处理的名单抄送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三)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的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县际以上道路旅客运输车辆的现场审验及内业初审工作,并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二、车辆审验内容及要求

(一)现场审验内容及要求

1.车辆技术

(1)提供由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出具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证明材料;

(2)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证明材料。

2.承运人责任险

承运人责任险保单须在有效期内,保额要达到最低要求,上限不限。

3.车载卫星定位、视频监控及报警装置安装使用

安装车载卫星定位设备,并与省技术服务平台实现联网联控;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应安装动态视频终端系统;2019年2月15日之后新进入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的三类以上班线车辆、旅游包车应前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

4.参加现场审验车辆需要携带的材料及证件

(1)《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审验表》;

(2)《车辆道路运输证》;

(3)承运人责任险保单(原件);

(4)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证明材料(原件);

(5)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证明材料(原件)。

(二)内业审验内容及要求

1.单车内业审验需提交的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审验表》,此表内各审验项目必须经审验人签字,由车籍所在地审验机构在“车籍地审验意见”一栏盖章;

(2)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含户头、座位数);

(3)车辆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4)承运人责任险保单复印件;

(5)道路运输证副本;

(6)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证明材料(原件);

(7)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证明材料(原件)。

2.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需提供的材料

(1)《2020年度客运班线参审车辆汇总表》(附件5,分别按照经营范围制作车辆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版);

(2)《2020年度客运包车参审车辆汇总表》(附件6,分别按照经营范围制作车辆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版);

(3)《2020年7月份以前未年审或停运车辆汇总表》(附件7,同时报送电子版);

(4)《2020年度毗邻县班线参审车汇总表》(附件7,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审验时间及地点

我市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审验工作从7月20日开始,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3、4。全市道路旅客车辆内业审验地址为烟台市政务中心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大厅,地址:莱山区银海路46号(佳世客南侧,烟台市政府北侧)。

五、审验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今年是交通机构改革后的第一次开展年审工作,各有关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各自职责,做好协同配合,确保年审工作平稳有序。

二是停运车辆不予年审。因违规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停运处理的车辆,在停运期间不得参加年度审验。停运期满后,可向属地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提出审验申请,经批准验收完毕后予以年度审验。

三是做好信息汇总报送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将管辖范围内县际以上的线路、车辆信息在运政3.0系统内进行数据信息完善,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附件:1.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审验表

2.各县市区内业审验时间安排

3.市直各客运企业内业审验时间安排

4.市直班车、包车客运企业现场审验时间安排

5.2020年度班线参审车辆汇总表

6.2020年度客运包车参审车辆汇总表

7.2020年7月份以前未年审或停运车辆汇总表

8.2020年度毗邻县班线参审车汇总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审)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7月1日

74-附件1-8.doc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