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站所、大队:
为规范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秩序,保障广大市民出行安全、便利,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网约车平台诚信缺失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的要求,经支队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1月底,在支队辖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网约车”专项整治行动。
一、行动组织
行动期间,各相关站所、大队按要求自行组织实施检查,各分管领导要加强现场督导。支队将根据整治进展情况,适时组织统一集中行动。
二、检查内容
1.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3.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4.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
5.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其它违法经营行为。
三、检查要求
1.各相关站所、大队要根据辖区“网约车”运行规律和特点,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并严格实施;
2.加强与辖区交警合作,强化联合执法,将“网约车”专项整治和夜查“小红灯”工作有效结合;
3.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4.根据整治工作进展,及时做好新闻报道宣传工作,并通过微信朋友圈等形式及时分享相关报道,达到营造声势、助力行动的目的;
5.做好执法信息登记工作。被检车辆无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一律填写《“网约车”专项集中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行动期间每月25日汇总至城市交通科。
附件:“网约车”专项集中检查情况统计表
烟台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
2020年11月6日
附件
“网约车”专项集中检查情况统计表
单位: 执法日期:202 年 月 日
序号 | 检查地点 | 车牌号码 | 打车软件名称 | 违章原因 | 驾驶员签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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