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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交发〔2019〕130号: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烟台港芝罘湾港区K17#-K18#泊位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09-0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字号:[ ]


烟台港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批烟台港芝罘湾港区K17#-K18#泊位改造初步设计的请示》(烟港股份〔2019〕11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建设规模:将K17#-K18#泊位改造为3万吨级(27501GT-45000GT)客滚泊位1个。

二、总平面布置

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总平面布置方案。工程位于烟台港芝罘湾港区二突堤南侧,泊位总长427.4米(不含两端登陆点和接岸设施长度),码头前沿顶高程4.3米,前沿底高程-10.2米,回旋水域直径360米。改造后码头满足3万吨级客滚船的靠泊要求,并可满足以下船型靠泊:

1.船长不大于212米和船长不大于158米客滚船同时靠泊;

2.两艘船长不大于180米客滚船同时靠泊。

三、工艺方案

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工艺方案,本工程现有工艺满足3万吨级客滚船的靠泊要求。

四、水工建筑物

同意初步设计对码头现有水工结构的核算内容,码头结构满足规范要求。

五、附属设施

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附属设施改造方案,增加5个1000kN系船柱和13套Φ1000×1500高反力圆筒型橡胶护舷。

六、配套设施

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消防、节能、安全、劳动卫生、环境保护等设计内容。

七、施工方法及工期

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施工组织方案,建设工期2个月。

八、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文件的编制原则和方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核定工程总概算259.15万元。

 

附件:烟台港芝罘湾港区K17#-K18#泊位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批表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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