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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交发〔2019〕125号: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烟台市港口危险货物管理专家库成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03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字号:[ ]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局机关有关科室:

为适应安全生产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充分发挥港口危险货物管理专家在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审查、港口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治理以及有关政策咨询、科学研究、技术论证等方面的智力支持和保障作用,依据《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和《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建立港口危险货物管理专家库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局从省内外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荐、专家自荐的名单中遴选出烟台市港口危险货物管理专家库成员,成员名单将统一录入烟台市交通运输局专家库信息管理系统,并对专家库成员实施动态管理,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现予以公布。

相关单位在组织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或者其它港口危险货物评审工作时,需要吸收专家参加或者听取专家意见的,应当从专家库中抽取。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可以聘请专家库成员指导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专家库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工作纪律,积极参加市局指派的公务及相关活动,提出专业意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从事专家技术咨询服务等活动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科学态度,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完成相关工作。

 

    附件:125附件烟台市港口危险货物管理专家库成员名单.xlsx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9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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