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烟台港西港区临时泊位工程续期使用港口岸线的请示》(烟港〔2019〕136号)收悉。根据《山东省港口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烟台港西港区铝土矿转水急需,原烟台市港航管理局批准建设了西港区临时泊位工程,批准工程临时使用港口岸线至2019年3月3日。目前由于国家严格管控项目围填海,致使原计划建设的西港区315-317号通用泊位工程无法实施,西港区临时泊位仍需继续使用,因此同意西港区临时泊位工程继续使用港口岸线至2020年3月3日。
二、本次批复为临时使用岸线续期,到期后不再续期。
三、工程已经竣工投产,你公司应督促运营单位加强码头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运营安全。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