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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交发〔2019〕67号: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0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字号:[ ]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有关单位,有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烟办字〔2019〕58号)和市局人事变动情况,对市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人员组成予以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王永杰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张永顺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栾秉政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东有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于传奎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  强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凯明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连卫东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振博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利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智勇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岩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栾琪琳   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刘奎虎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吴龙强   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书记

姜进太   烟台交通投资公司副经理

孙昕初   烟台港引航站站长

范克敏   市交通投诉应急处理中心主任

王新国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梁  钟   市交通海员工会主席

刘绍东   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李万彦   市交通运输局政策研究室主任

                        刘克诚   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科长

陈玉先   市交通运输局法规科科长

周鹏飞   市交通运输局财务科科长

王焕杰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科科长

王  磊   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科长

刘安杰   市交通运输局科技教育科科长

于长俊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科长

李  鹏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科长

孙承军   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

钟  铭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科科长

梁延勋   市交通运输局铁路机场科科长

孙培志   市交通运输局水运科科长

孙洪海   市交通运输局港口科科长

朱锡述   市交通运输局城市交通科科长

王世刚   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科科长

王相东   市交通运输局危化品管理科科长

张书为   市交通运输局蓬长航线管理科科长

张秀海   市交通运输局党建办公室主任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市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科,于长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965

附件1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一、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局安委会)是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议事机构。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措施;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任务。局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

    二、局安委会主任为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副主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成员认真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局安委会交办的工作。

    三、市局安委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工作,研究协调重大安全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或扩大会议。

四、负责指挥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其他应急处置工作。

    五、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

六、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附件2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一、研究提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和重要措施、建议。

    二、受市局安委会委托,指导、协调、调度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有关单位、有关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开展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四、受市局安委会委托,牵头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组织协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承办市局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七、承办市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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