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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有关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19-06-1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字号:[ ]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有关企业:

按照《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烟交办明电〔2019〕31号·特急)要求,为强化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各级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我局聘请专家于5月20日至5月30日对烟台港芝罘湾港区、西港区、蓬莱东港区、栾家口港区、龙口港区、莱州港区的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进行专项安全生产督查。 

一、 发现问题,查缺补漏

共对全市所有24家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进行督查,发现问题总计262个,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未参照《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指南》修订两体系文件;

2、动火作业票动火内容过于简单,无明确位置,动火票无编制人签字,格式与规范不符,无特种作业人员证号;

3、环保检查和污染防治制度不完善;

4、管道吹扫作业操作规程中装发球、时间通知顺序、所用气体及操作顺序等应重新复核;

5、公司巡检制度需明确巡检重点及巡检频次;

6、现场应急器材配备需补充复核并做好日常检查与保养;

7、现场码头、罐区部分管线法兰螺栓不全,静电接地不正确;

8、现场安全警示标识不足;

9、装卸作业操作规程中应明确对码头管线紧急切断阀的操作测试内容;

10、危险品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船岸防静电操作程序及设施管理内容描述不清晰,存在缺项;

11、应根据设备台账和一罐一档完善设备检修档案。

二、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各企业要举一反三,对照我局当场下达的《督查反馈意见书》全面自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督导企业限期整改,确保问题清零。目前,烟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烟台泰山石化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已上报整改报告;蓬莱市交通运输局已上报整改报告,辖区内三家企业均已整改完毕。未整改企业要抓紧整改,我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加强重大危险源和危险货物储罐、库场的动态管理,全面强化港口重大风险防控。

(二)巩固三年行动治理成果。各地要继续督促加强在役储罐检测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所有储罐定期检测全覆盖。

(三)持续加强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各地要督促企业开展非预设场景应急演练,重点强化一线人员应急操作能力。要加大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四)做好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认真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生产工作。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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