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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交发〔2019〕66号: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烟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港航建设及专项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3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字号:[ ]


有关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财政局,有关港口企业:

根据预算安排,经市交通运输局和财政局研究,现将港航建设及养护专项资金补助计划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规范管理,确保计划落实。各部门和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批复文件的要求组织项目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二、依法依规,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各部门和单位应加强监督和管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注重关键环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强化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市财政补助资金专门用于工程建设,各部门和单位应按照有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本次计划下达项目10项,市级补助资金8000万元。

 

附件:全市港航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表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烟台市财政局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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