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有关单位,有关科室:
按照市安委会和省厅关于深入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29日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19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组织开展的第十八个“安全生产月”。按照市安委会印发的《烟台市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和省交通运输厅《全省交通运输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安排,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大力开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活动,强化责任落实,普及安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防范化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交通运输各级各单位要通过组织开展“安全大讲堂”、上好“安全公开课”、“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组织“安全志愿服务宣讲团”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突出客运、危险货物运输、港口危险货物储存装卸、交通工程施工等领域的安全宣讲。
(二)组织交流研讨活动。通过组织论坛、讲坛、研讨会、事故案例分析会、观摩等活动,研讨交通运输安全发展规律,交流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平安交通建设等方面经验做法。
(三)扎实做好宣传教育。一是参加市安委会组织的“6·14”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设置交通运输咨询展台、摆放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展板等,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体验交流等活动,广泛传播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知识。二是强化事故警示教育,按照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组织开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的通知》(交安委办函〔2019〕27号)要求,组织开展典型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督促相关企业在公交车、出租车、营运车船、车港站、高速公路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短视频、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等。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可通过新闻媒体开设安全科普专栏,普及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四是开展典型宣传。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平安交通”创新案例评选活动,深入挖掘、宣传推广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科技兴安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五是按照市安委会和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部署,积极动员相关单位、人员参与应急科普作品征集、答题竞赛、“安全生产齐鲁行”和“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上线下各类活动,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四)开展安全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一是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梳理并完善修订现有应急预案,强化预案应急体系编制,加强应急演练评估,实现应急预案闭环管理。二是强化应急演练。要按照陈飞市长的要求,有关船公司和港口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级各单位要广泛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应急演练,突出演练的实战性和实效性。组织开展公路桥隧运营安全、长途客运、城市公交、危险货物运输、港口危险货物储存装卸作业等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疏散方面的演练。
(五)启动首届“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宣传月”活动。开展交通运输企业“1+5”宣传教育活动。“1”:即交通运输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要亲自为员工上一堂安全课。同时,按照市安委办的要求,烟台港集团、烟台交运集团和渤海轮渡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撰写“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署名文章(2000-3000字),并于6月15日前报市局安委办。“5”:即开展安全知识集中宣传、安全生产警示教育、隐患集中排查会诊、应急救援演练、职工安全技能竞赛等“五项活动”。交通运输企业要围绕“1+5”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有关单位、局有关科室要强化督查,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安委会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局安委办具体承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有关单位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单位和人员,确定1名同志为联络员,并于5月31日前报市局。各级各单位要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活动主题,结合正在开展的大体检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查安全生产隐患,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强化宣传,形成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创新形式、丰富内容,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宣教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在全行业和全社会形成浓厚氛围。
(三)强化督导,及时调度总结。要定期调度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将活动方案、信息和总结报送市局安委办,各单位每周二前报送本周活动开展情况。请各单位将《实施方案》和总结(含《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分别于5月31日和7月3日前报市局安委办。
电话(传真):6202035,电子邮箱:sdjtaqc@126.com。
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
“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报送单位:
一、主题宣讲活动
1.参加主题宣讲活动单位数 ,参加宣讲人数 ,受教育人数 。
2.组织开展“安全大讲堂” 次,安全公开课 次,专题讲座或安全诊断 次,组织安全志愿服务宣讲团 个(次)。
3.其他宣讲活动 。
二、交流研讨活动
4.组织论坛或讲坛 次,研讨会 次 ,事故案例分析会 次,观摩活动 次。
5.其他交流研讨活动 。
三、宣传教育
6.参加咨询单位数 ,参加咨询人数 ,接受群众咨询 人次,宣传展板(块) ,咨询展台 。
7.张贴标语、宣传画(条、张) ,悬挂横幅(条) ,发放宣传材料(份) ,播放安全录像带、光盘(盘) 部。
8.开展典型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次。
9.公交车、城市轨道交通等公共场所累计播放安全提示、短视频、公益广告 天。
10.组织开展“平安交通”创新案例活动,评选创新案例 个。
11.参加全省答题竞赛 人次,报送应急科普作品 个(幅),参与其他活动 次 。
四、开展安全应急救援演练
12.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修订应急预案 个,组织应急演练 次,参加演练 人;交通运输企业修订应急预案 个,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次,参加演练 人。
13.危险货物运输方面应急演练 次、港口危险货物储存装卸作业方面应急演练 次,其他领域应急演练 次。
五、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宣传月活动
14. 家交通运输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亲自为员工上安全课。
15. 家企业开展安全知识集中宣传, 家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家企业开展隐患集中排查会诊, 家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家企业开展职工安全技能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