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港龙口港区总体规划方案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在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发布本规划调整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信息。
一、规划概述
烟台港地处山东半岛中部沿海,是山东半岛及内陆地区对外交往的重要口岸,是我国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和沿海主要港口之一。《烟台港龙口港区规划调整(2016-2030年)》已于2017年3月经交通运输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联合批复。规划指出了烟台港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明确了烟台港“一港十区”的发展格局和各港区的功能定位。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山东省实施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战略和腹地经济社会发展对港口运输的新要求,适应国家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要求,服务产业规划和项目落实,促进烟台全港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有必要优化调整龙口港区的总体规划方案。交通运输部于2018年6月份出具了《关于烟台港龙口港区总体规划方案调整有关事项的复函》,原则同意开展烟台港龙口港区总体规划方案调整工作。
规划期限:规划基础年:2018年。规划水平年:2025、2035年。
规划功能定位和吞吐量:规划维持《烟台港总体规划(2016-2030年)》提出的龙口港区功能定位不变,进一步明确为:龙口港区是烟台港主要港区,以大宗散货和油品、液体化工品及LNG等液体散货运输为主,着力提升专业化运输水平,发展集装箱运输,兼顾客滚运输,拓展临港工业和现代物流功能。预测2025年龙口港区总吞吐量将达到9300万吨,其中,进港7250万吨,出港2050万吨。预测2035年龙口港区总吞吐量将达到11000万吨,其中,进港8700万吨,出港2300万吨。
规划调整思路:规划将龙口港区划分为东作业区、西作业区和南作业区,主要调整内容包括:东作业区原规划东突堤西南角通用泊位调整为LNG泊位区,规划近期布置1个LNG泊位,远期预留1个LNG泊位,其北侧集装箱泊位调整为液体散货作业区及支持系统区,集装箱功能调整至东港池东北部,并适当扩大客滚泊位功能范围;西作业区原规划LNG泊位区明确为近期布置1个LNG泊位,远期预留1个LNG泊位,并提高泊位等级及安全间距,其南侧的液体散货泊位调整为干散货泊位;南作业区龙口人工岛西端港池纳入港口规划,布置液体散货及通用泊位,服务人工岛产业开发。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规划的环评工作分为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为:在区域特别是港口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规划方案分析、公众意见调查的基础上,识别制约港口规划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影响因素,确定评价指标体系,分析规划实施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和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进而分析规划实施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烟台港龙口港区总体规划提出调整意见及环境保护措施。
三、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
1、您认为这个规划调整方案是否合理?
2、您认为本次规划环评应关注哪些环境问题?
3、您认为规划评价应加强哪些措施以减缓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四、意见反馈
您可以通过留言、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和规划环评单位反馈您对本次规划调整的意见和建议。规划环评单位将在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的编制、实施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公众反馈意见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单位: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孙洪海 电话:0535-6673157 ,电子邮箱:1461186125 @qq.com 。
2、规划环评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联系人:肖杨,电话:010-59629330,传真:010-59629450,邮箱:732069343@qq.com。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