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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烟台市交通运输局招商引资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9访问次数: 字号:[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招商引资工作要求,现将《烟台市交通运输局招商引资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印发给你们。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招商引资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强化招商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将其作为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召开了全市“双招双引”工作推进大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各级各单位也要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思想认识,跳出招商引资与自己无关的思想误区,积极主动、系统谋划、迅速推进,确保完成年度招商目标任务。

(二)迅速开展招商活动。现在已经是九月份,离年底招商引资考核只剩4个月时间。各单位要拿出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凝聚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合力。领导干部要带头担当、主动担当、勇于担当,做到招商引资举措亲自谋划、招商项目亲自联系、招商引资活动亲自参加、招商引资指标带头完成,推动招商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奖惩通报。市局招商引资工作实行每月调度、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制度,对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将按照市里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各单位也要参照市局模式,建立招商激励机制,健全奖惩通报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干部招商引资工作热情。

二、明确招商要求

(一)坚持突破“招大引强”。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更多精力、更多时间用在研究招商引资工作上,对“高、大、上、强”的项目,特别是竞争优势明显、区域影响力大、带动力强的项目,只要达成初步意向,就要由“一把手”牵头成立专门班子靠上服务、紧抓不放,确保项目引得进、落得下。

(二)持续开展“大走访”。要把“大走访”作为“十三五”期间常规工作,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走出去”和“请进来”活动,坚持不懈开展登门拜访和沟通对接。要与一批大企业和机构建立新的战略合作关系,对以往走访对接过的有意向的投资方要逐一分析、建立名录,深入挖掘招商信息。

(三)跟踪落实已签约项目。对签约未开工的内资项目、重点在谈未签约或未完成审批的外资项目,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开工或完成审批时限,帮助协调解决问题,逐月跟踪调度推进,争取推动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9月18日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招商引资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范围及目标

(一)考核对象。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和局属有关单位。

(二)考核范围

1.市外投资者在我市投资设立的法人企业。

2.市外投资者对我市已投资企业并购、增资扩股项目。

3.市外金融、保险、证券企业来烟设立的中心分支机构及总部经济类项目。

4.市外高等院校、国家级科研院所成建制迁入烟台,来烟设立的分校、分所。

5.其他招商引资项目。

(三)指标认定

1.一个项目只认定一个招商主体,项目认定周期为24个月。

2.认定外商投资项目的,实际到位资金根据银行进账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进行认定。

3.认定境内市外项目,其中,建设生产经营场所的项目按当年外方投资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认定,购买、租赁生产经营场所的项目按外方投资方当年实际购买、租赁、装修、采购设备等相关费用认定,金融、保险、证券、总部经济类的项目按其一个年度纳税额的10倍一次性认定,并购、增资扩股的项目按外方投资方实际到位资金认定。

二、考核办法

(一)考核基本分(100分)

1.完成合同利用市外资金项目任务得80分。完不成任务的按完成比例得分。

2.走访、接待三类500强10分。单位主要负责人走出去拜访世界500强,并邀请高管及以上来烟考察洽谈的,每来烟考察1次得1分;拜访中国500强、民营500强企业,并邀请来烟考察洽谈的,每来烟考察1次得0.5分,得分上限10分。

考核认定以活动结束4个工作日内报送《市直部门走访接待情况统计表》(附件4)为依据,超时不予统计得分。

3.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10分。建立了招商引资工作体系,明确了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得10分。各单位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件3)请于9月25日前报送。

(二)加分项目

1.当年引进单体实际到位外资5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项目,每个加2分;到位外资1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每个加4分;到位外资3000万美元(含)-5000万美元的,每个加6分;到位外资5000万美元(含)以上的,每个加10分。

2.在国家、省、市举办的重大经贸活动中,提报重大签约项目并经认定的,每个项目加0.5分。

3.牵头组织境内外客商50人(含)-100人规模的专题招商活动,每次加1分;100人及以上规模的,每次加2分。该项加分合计不超过5分。

4.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做法、成效等信息,根据报送数量及市考核办采用情况加分,年度第1名得2分,第2-3名得1分。

三、考核程序

市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运输科,负责全局招商引资考核工作。

(一)日常备案。各单位要从洽谈引进项目开始及时向市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招商信息。市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投资者及项目情况建立台账。引进的项目在我市注册登记或签订合同后。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市直部门引进项目首接信息单》(附件5)以及由县市区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的《市直部门引进项目确认信息单》(附件6),否则不予认定。

(二)季度通报。对各单位招商引资完成情况实行一月一统计、季度一通报制度。各单位每月18日前报送引进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并根据引进项目类型,提交项目合同书、发改立项、项目批复文件、环评报告、土地出让金发票、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场地租赁正式合同、项目开工报告或施工许可证、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外来投资者营业执照或身份证、资金到位证明、固定资产投资到位证明、纳税证明等,已开工项目按月提交项目建设进度影像资料及说明。

(三)年度考核。每年12月18日前,各单位按照要求报送全年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材料,由市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组织进行年度考核。

(四)结果确定。市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单位招商引资情况和积分,经工委会研究后公布。

四、奖励办法

根据招商引资得分情况,计算最终考核成绩。

对引进项目资金数额前两名的个人给予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在我局获得全市招商引资奖励经费的年份,将分别给予前三名招商引资单位所获招商引资奖励经费的20%、15%、10%作为招商经费奖励。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附件1烟台市交通运输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docx

附件2烟台市交通运输局招商引资任务分工表.docx

附件3局属有关单位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x

附件4市直部门走访接待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5市直部门引进项目首接信息单.docx

附件6市直部门引进项目确认信息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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