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的通知》(烟安办 (2018J 67 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本单位相关内容的迎检准备工作。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8月6日
附件: 关于转发烟安办〔2018〕67号文的通知.pdf
发布日期:2018-08-08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