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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29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市局制定了《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8月28日



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

集中行动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市安委会的部署安排,市局决定从现在起到20191月,继续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精准发力,严明安全生产责任,严查安全生产风险,严除安全生产隐患,加快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确保下半年特别是重点时段、敏感时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集中行动范围及内容

本次集中行动覆盖交通运输全行业。重点内容是:全面排查交通运输各级各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厉查处失职失责行为;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落实管控措施,切实解决想不到、管不到、治理不到的问题;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努力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三、时间安排

8月份,在深入分析下半年安全生产规律的基础上,立足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围绕“两客一危”、城市公交、普通货运等重点领域,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等重点行业,宿舍楼、商场、办公区等重点部位,认真研究制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开展风险排查、隐患整治集中行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9月份,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督促指导交通企业对查出的风险和隐患细化管控措施,纳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用体系运行确保持续改进,形成长效机制。

10月份,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各项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情况,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安全风险辨识、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或问责建议。

11月份,组织开展集中行动“回头看”,重点是查漏补缺,全力补齐短板,抓好国务院安全生产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等形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封堵漏洞。对重大风险、重大隐患采取果断措施,严防死守,巩固成果,提升成效。

12月份至20191月份,以做好元旦、春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为重点,全力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同时结合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一并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工作总结、考核。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集中行动由市局安委会统一组织,纳入大快严集中行动组织体系。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工作特点,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整治责任。按照市安委会的部署要求,由市运管处牵头制定危化品运输车辆融资挂靠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有关单位的专项行动方案于8月31日前报市局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强化协调推进。此次集中行动要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有关单位要建立重点管控企业清单、重点监控风险点清单、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停产企业清单等“四个清单”。要落实挂牌督办、通报、约谈、重点关注、督查、暗访制度,强化执法倒逼、联合惩戒倒逼、媒体监督倒逼、经济手段倒逼等措施,强力推动集中行动全面开展。市局将集中行动工作情况纳入2018年度安全生产评价考核重要内容,从严考核。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集中行动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集中行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的作用,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四)加强执法检查。要严格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风险清单,落实管控措施。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加快整改,及时清零。对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事故隐患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有关单位自9月份起,每月2日前将集中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局安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ytjtaq@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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