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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12访问次数: 字号:[ ]


当前,我市正值主汛期、暑期和旅游黄金期,人员出行大量增加,安全风险加大。为切实做好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安委会和省厅的部署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期,特别是我市进入主汛期以来,天气变化情况复杂,高温、雷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增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压力不断加大。对此,全系统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思想上防麻痹,工作上防松懈,事故上防反弹,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二、突出重点,严格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各级各单位要针对夏季汛期暑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旅游包车、城市公交、客运班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加强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突出营运车辆防自燃,组织对车辆油路、电路、制动、转向、灯光、消防、冷却系统和安全锤、应急门开关等关键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严防车辆“带病”运营。要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警示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严禁驾驶员在行车途中违规停车。针对夏季高温、雨天路滑、驾驶员易疲劳和烦躁的特点,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客运双班驾驶员、途中休息、凌晨2时至5时禁行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防暑降温等后勤保障工作,防止因疲劳驾驶发生事故。要进一步加强对车辆的动态安全管控。充分发挥3G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依托视频动态监控平台,严查中途违规上下客、超速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格执法检查,切实加强旅游和汛期暑期安全防范工作

严格落实年初制定的执法检查计划,突出旅游包车、客运班车、危险货物运输、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等重点,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要精心组织执法力量,提高路面见警率,严厉打击“黑户”、“黑车”、“黑线”、“黑班”、“黑站”等“五黑”行为,有力维护客运市场秩序。要加强对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动态管控,严格落实施工风险评估和重大隐患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强化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等部位的夏季汛期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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