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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假期运输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04访问次数: 字号:[ ]


市公路局、港航局、运管处、监察支队,各有关单位:

2018年“清明节”假期自4月5日开始,至4月7日结束。为做好假日运输工作,根据市政府部署,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各单位要精心制定工作方案,科学安排运力,加强调度满足客运市场需求。

二要切实加强收费站管理,积极做好假日期间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确保收费通道无拥堵。

三要加强运输市场监管,维护良好的运输市场秩序。

四要安排专人负责相关数据统计,并按时限要求报送。

假日期间,每日公路免费通行车辆数据和道路、水路旅客运输数据请于15时前报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

电话:6692501;邮箱:jtzhys@126.com。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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