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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8-04-02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字号:[ ]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有关企业:

2017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监督执法和专项整治活动,大力推进科技强安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春运、“两会”等重点时期的运输安全保障任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为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了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根据《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杯考评办法>的通知》(烟交字〔2012〕145号)和《关于印发<全市交通系统本质安全建设先进企业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烟交字〔2010〕3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开展局领导带队督查安全生产和2017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烟交发〔2018〕14号)部署,市局安委会办公室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和相关企业的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龙口市交通运输局等16个单位荣获2017年度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华悦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荣获2017年度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称号;王新国等38人荣获2017年度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获得表扬的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为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pdf1.省安委会表彰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2.市安委会表彰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3.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

          4.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名单

          5.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名单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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