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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02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春季天干物燥,极易发生火灾;天气渐暖,人易疲劳发困,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为切实做好春季的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做好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春季交通运输任务繁重,尤其清明、“五一”小长假,旅游、踏青、祭扫等出行需求增多,客流、物流相对集中,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压力较大。全系统各级各单位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和底线意识,充分认识做好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分析、研究和把握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切实抓好春季安全生产工作。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有效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春季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落实责任,严把关口,确保安全生产制度有效落实。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活动,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逐层逐级卡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针对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检、“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有效落实。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警示教育,正确处理好安全和效益的关系,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杜绝疲劳驾驶、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高度重视高层建筑、车站、城市公交等重点部位的防火防爆和反恐防破坏工作,及时检修消防设施,加强安保巡查检查,严防火灾、爆炸等事件发生。

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根据《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上合组织青岛峰会期间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实施方案》部署,现在正处于备战和临战阶段,各单位要针对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重点围绕道路客货运输、危化品运输、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春季防火等方面,制定周密的检查工作方案,认真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自查自纠措施,全面开展隐患治理工作,市局将视情组织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互查。在此基础上,各级各单位要组成专门的检查组,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带队领导负总责”的检查责任制,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对监管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不间断的暗查暗访和督查检查。检查要按照闭环式管理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安全检查档案和台帐,留存检查记录和照片,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及时组织复查,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各单位开展检查情况请及时报市局安委会办公室。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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