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烟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的“332”工作等因素分配,现将2018年市财政交通扶贫资金350万元计划安排如下:牟平44万元, 蓬莱35万元,海阳59万元,招远44万元,莱州76万元,栖霞88万元,昆嵛山4万元。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4月12日-4月18日。在公告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交通运输局联系。 联系电话:0535-6692500。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4月12日
发布日期:2018-04-12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