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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1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市安委会和省厅的部署要求,市局制定了《2018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3月19日

 

2018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强力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巩固深化“平安交通”建设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交通强市”建设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总的任务是:突出一个主题,强化两个重点,提升四个能力。

一、突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这一主题

1.落实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重要安全生产工作亲力亲为;班子成员要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同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进一步提高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

2.落实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行业相关法规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责任,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落实。通过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交通运输企业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开展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切实把责任和压力传导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大力实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实现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国有交通运输企业要发挥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属地监管。

二、强化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安全保障

1.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一是强化源头治理。严把企业资质关、从业人员资格关、车辆安全技术关、车站安全管理关、车辆动态运行关五个关口。二是抓好过程管控。切实做好“两客一危”车辆、普通货运车辆、工程施工等领域运行过程的安全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三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持续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严格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评级行动,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本质挂靠经营、介质不符以及半挂汽车列车、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快行业转型升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2.做好重点时段的安全保障。一是全力确保上合组织青岛峰会期间交通运输生产安全。将护航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作为安全生产首要的政治任务,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动员和督促交通运输企业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建立工作台帐,实施分级管理,落实监控责任。组织开展护航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确定管控重点企业名单,实行“分级检查、异地互查、重点抽查”。强化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从严从重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安全稳定。二是认真做好春运、“两会”和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认真分析研判,提前周密谋划,有针对性的制定方案,强化预防控制措施,确保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三是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畅通恶劣天气预警渠道,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有关信息,针对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充分利用微信、12328电话、手机短信平台等载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采取针对性的防控措施,防范风险转化为事故。

三、提升四个能力

1.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一是增强遵法守法的意识。将《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行业监管的要求,与责任落实、政策制定、教育培训等工作有机融合起来,通过“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生产宣教“七进”和执法培训班等载体,持续加大法律普及力度和广度,增强全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二是增强学法用法的本领。各级各单位要通过集体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加强学习,通过事故警示教育和模拟分析,举一反三,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监管职能,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三是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标准化建设,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制定权力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的职责权限、履职标准、程序方法,制定监督检查计划、规范检查流程、明确检查内容,逐步建立监管标准体系,实现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切实改进监管方式,加强行业监管,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克服只检查不处罚现象,采取有力措施,严惩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2.提升预防预控能力。一是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充分认识双重预防体系在精准有效管控风险、防止隐患转化为事故,以及实现关口前移、源头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学习先进单位、先进企业的经验做法,通过组织开展现场观摩、座谈交流等方式,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精心培育标杆企业,积极推动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二是启动实施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落实交通运输部、省厅的部署要求,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公正透明、依法监管”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督促企业和从业人员落实自主填报责任,强化信息共享,加强信用评定结果的运用,做好信息公开,提升安全监管效能。三是持续推进科技强安。鼓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积极推广应用电动爆玻器、“电子围栏”等新技术装备。继续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升工作,在推广应用紧急避险系统的基础上,协调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系统功能升级,有效预防和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四是试点实施安全生产强制责任保险。按照市政府和省厅的部署要求,本着积极稳妥原则,今年在有关交通运输企业推行安责险试点工作,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政策,加强与有关部门和保险公司的沟通协调,向企业做好宣传推广工作,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3.提升专业技术能力。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要求,依法对交通运输高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企业要对全体从业人员分级分类进行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和日常安全培训,确保培训学时充足,切实提高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操性,努力提升培训考核信息化管理水平。

4.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是认真研究、依法履行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职责,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加强应急值守,规范、完善应急响应程序,做好事故统计分析。二是构建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有计划地编制和修订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通过实战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警、气象、安监等部门的联系协作,积极建立部门协作、运转高效的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及救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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