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我市交通、公安、财政、安监和物价五部门联合印发了《烟台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规定,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要坚持定点联合执法、流动联合执法、高速公路入口联合执法和货运源头联合执法、联动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营造健康有序的公路运输环境。《方案》明确了联合执法工作流程,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站点布局,实行执法计划管理,加强科技支撑、执法监督和资金保障。
《烟台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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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我市交通、公安、财政、安监和物价五部门联合印发了《烟台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规定,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要坚持定点联合执法、流动联合执法、高速公路入口联合执法和货运源头联合执法、联动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营造健康有序的公路运输环境。《方案》明确了联合执法工作流程,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站点布局,实行执法计划管理,加强科技支撑、执法监督和资金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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