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呈报海阳市地雷战遗址进出口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海交〔2017〕75号)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工可报告进行了审查,结合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现有道路作为海阳地雷战遗址进出的重要道路,技术等级低,路况差,严重制约了沿线旅游景点的开发。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促进当地红色旅游业的开发,方便沿线村民出行,结合海阳市公路网规划,同意实施地雷战遗址进出口路工程。
二、建设规模。同意路线方案。路线西起赵疃村西侧,接省道202威青线,向东穿过赵疃村,终点止于赵疃村东侧塔埠顶地雷战遗址处。路线全长2.1公里。
全线路基土石方1.35万立方米;排水防护60.28百立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21.67千平方米;中桥1座,长36米(原桥维修加固利用);涵洞2道;平面交叉5处;永久占地5.8公顷,无新增占地。
三、建设标准。项目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路基采用整体式断面,路基宽度12米,路面宽度10.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交通安全设施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建设工期。同意项目工期为8个月。
五、投资估算。项目建设投资控制在1287.6万元以内,其中建安费为1034.6万元,建设资金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均由地方政府筹措建设资金。项目法人为海阳市地方公路管理局。
请据此开展下一阶段工作,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完善有关工作,并进一步优化初步设计。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