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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蓬莱市滨海路潮水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7-09-01访问次数: 字号:[ ]


蓬莱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对<滨海路蓬莱潮水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的请示》(蓬交〔2017〕79号)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工可报告进行了审查,结合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现有路网结构不完善,道路等级偏低,影响行车安全,制约沿海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区域路网布局,改善通行条件,提升公路服务水平,推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促进当地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产业发展,改善投资环境,结合蓬莱市公路网规划,同意实施滨海路蓬莱潮水段公路工程。

二、建设规模

同意路线方案。路线起自平畅河西侧,接滨海路开发区段规划线位终点,经崖前村东、海头村东、朱家庄村西,解宋营村东,在文成城堡南侧接G228丹东线,路线长8.76公里。

路线全长8.76公里(均为新建)。路基土石方678.898千立方米;路基路面排水23.734千立方米;路面190.6千平方米;中桥97米/1座(新建),小桥32米/1座(新建),涵洞11道(新建);平面交叉8处;永久占地37.4973公顷(新增占地)。

三、建设标准

项目定位为次要干线,项目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9.5m,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路基及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为0.15g。

交通安全设施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建设工期

同意项目工期为10个月。

五、投资估算

项目建设投资控制在70298万元以内,其中建安费为23234.1万元,建设资金由地方自筹。项目法人为蓬莱市地方公路管理局。

请据此开展下一阶段工作,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完善有关工作,并进一步优化初步设计。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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