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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开展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24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有关交通运输企业,机关各科室:

现将《关于开展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8月24日

 

关于开展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落实省、市文明委关于深化文明行业创建试点工作的部署,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就深入开展全市交通运输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省、市文明委和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部署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强化“总抓手”理念,坚持“点面结合,整体推进”总体思路,以实施“六大工程”为载体,围绕实现“五个一批”目标,依托行业内省级文明单位自主申报这一平台,全员发动、周密部署,创新载体、完善机制,全面掀起全市交通运输领域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新高潮,努力推动行业软实力和行业形象共同提升,为推动烟台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提供坚强交通保障。

——牢固树立“总抓手”理念。以文明行业创建作为统领交通运输各项工作的“总抓手”,把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纳入交通运输发展总体规划,与行业管理、生产建设等业务工作一起部署、同步推进、共同考核。

——坚持“点面结合、整体推进”思路。按照逐级推荐、层层审核的原则,确定一批基础较好的单位和窗口作为试点,着力在打造特色品牌、特色服务上培植新亮点。在此基础上,在全行业包括市属交通运输企业进行全面发动,全面推开。

——坚持以实施“六大工程”为载体。深入组织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工程、核心价值观践行工程、文明服务提升工程、作风建设品牌塑造工程、文化建设示范工程和先进典型培树工程,推动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落实落地。

——力争实现“五个一批”目标。到2020年,在全行业努力打造一批特色服务品牌,选树一批文明职工标兵,表彰一批文明示范窗口,推出一批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建成一批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和省级、市级文明单位,行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入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工程。大力推进学习型行业和学习型团队建设,持续深化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工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深化。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集中学习、“主题党日”活动、交流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四个意识”。积极创新理论学习方式方法,探索搭建“交通大讲堂”“法德讲堂”等平台,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不断用高端和前沿知识武装头脑、开阔视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交通运输工委重大部署和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报道,统一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增强政策执行力,提高行业向心力,努力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上来。

(二)大力开展核心价值观践行工程。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普及,充分发挥交通运输行业点多、线长、面广的优势,依托各自文化阵地和文化载体,广泛宣传展播“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让交通运输行业成为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窗口。广泛开展“爱岗敬业、明礼诚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强化敬业意识,树立文明观念。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选树一批行业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最美志愿者、最美志愿服务项目,培育“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广泛组织参与爱心捐助、义务献血、网络文明传播等公益行动,关爱孤寡老人、关怀留守儿童,做好扶贫济困工作。

(三)不断深化文明服务提升工程。坚持把服务挺在前面,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让人民群众在交通运输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工作流程,提升行政效能。牢固树立“互联网+”思维,不断提高办公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注重发挥局机关领率作用,在局机关和市直交通系统推行“三必须服务”,即对来客必须微笑问候、迎送,必须热情让座、让水,必须耐心办理、答复。在全行业服务大厅(窗口)推行“微笑服务”,坚持文明用语、文明服务。在行政执法领域,推行“规范服务”,坚持依法依规执行公务、办理业务,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方法,积极探索把微笑服务、规范服务、“三必须”服务具体化、标准化、常态化的渠道和路径,让优质服务看得见、听得到、摸得着,努力打造交通运输服务升级版。坚持以点带面,选树一批基础较好、特色鲜明的单位和窗口,抓好工作提升和经验总结,组织在全行业学习推广,努力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坚持立足行业职能,全面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文明交通行动、文明旅游等活动,认真履行行业社会责任,向社会展示负责任行业的良好形象。广泛组织开展职工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业务竞赛等活动,提升干部职工科学文化素质和行业服务能力。

(四)积极推进文化建设示范工程。大力弘扬和深入践行“讲奉献、敢担当、优服务、尚清廉”的新时期山东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构建起干部职工团结奋进的精神动力和文化纽带。加强文化阵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行业和单位建设文化展馆、文化长廊等展示阵地,完善职工之家等文体活动场所,组织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鼓励开展交通运输文化作品创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用文化作品书写和记录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组织开展微电影、微视频等评选、展播活动。鼓励更多作品申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展示交通运输干部职工的良好精神风貌。

(五)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品牌塑造工程。坚持抓机关、带行业,深入组织开展“四严机关”建设活动,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不断在转服务理念、转服务方式、转服务态度上推出新举措,在促队伍建设、促业务工作上取得新成效,在提升社会对交通运输工作满意度上迈上新台阶。注重发挥品牌在作风建设中的抓手和引领作用,按照“一行业一品牌、一单位一品牌”的思路,不断丰富和完善品牌内涵,按照更高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升级改造,把点的突破转到面的提高、质的深化上来。推进品牌建设与交通运输中心工作的深度融合,以品牌建设助力交通发展,以工作实践完善品牌体系。加大品牌选树、品牌宣传力度,扩大品牌影响,适时组织开展品牌评选活动,着力打造一批体现烟台交通运输特色和亮点,在全省和全国同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服务品牌。

(六)着力推动先进典型培树工程。大力深化“凡人善举. 一路有爱”“烟台好人”“道德模范”先进典型选树宣传活动,加大典型宣传频次和力度,持续传递行业正能量。加强与市文明办、团市委等部门沟通协调,联合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文明职工标兵”“十大杰出青年”等评选活动,为干部职工成长成才搭建宽阔平台。积极组织开展“感动交通年度人物”评选推荐,努力让先进典型在更高平台闪亮发光。鼓励支持各级各单位踊跃参加“时代楷模”最美人物选树宣传活动,让交通运输行业先进典型层出不穷。紧密结合各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在行业内打造一批具有交通特色的省级以上文明单位,进一步树立交通运输行业文明新标杆。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创建工作机构。市交通运输局成立文明行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交通运输工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定期听取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汇报,研究确定文明行业、文明单位表彰等事项,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文明办”),文明办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总支,具体承担文明行业创建日常工作。全市交通运输各级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文明行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努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业务部门各负其责,全行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各单位要加大资金协调力度,逐步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利用好行业内省级文明单位自主申报、自主推荐这一平台,对照省厅确定的省级文明单位考评推荐办法,充分调动各级各单位创建工作积极性,确保选拔出的文明单位过得硬。加大考核、督导力度,强化结果适用,把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行业工作评估评价,并把评价结果与评先树优挂钩。注重推动工作结合,把文明行业创建与各级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努力形成互促并进的良好局面。

(三)大力推动工作创新。各级各单位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前瞻性研究,积极探索深化文明行业创建的特点规律,强化工作指导。要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和交通运输发展的新形势,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和发展文明行业创建的新理念、新机制、新载体、新途径,使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充分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行业内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员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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