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和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60号令)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烟台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意见》。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4日。
二、文件发布的方式
公众可以登录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或烟台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点击下载“《烟台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意见》”。
三、意见反馈的途径
(一)信函邮寄至: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159号306室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收)。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ytczcgg @126.com。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通告。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