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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督导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17-03-10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有关执法单位:

根据《2016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督导工作方案》的要求,去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市交通运输局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了行政执法评议督导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此次评议督导工作,分为2个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形象建设、队伍建设、培训教育、执法案件办理,以及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等方面,对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基层执法站所的法制和执法工作进行督查,共调阅2015年至2016年10月底行政执法案卷160余件,查阅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相关资料1600余份,抽查基层执法站所20余个。

期间,各督导组认真负责,边检查问题、边分析问题、边解决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当场予以指出,下达《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督导整改意见表》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70余条,并要求限期整改。从督导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全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立足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增强依法治国理念,不断加强法制和执法队伍建设。2016年,市直交通运输系统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全市未发生乱设站卡、乱收费、乱罚款的公路“三乱”问题。牟平区交通运输局、莱阳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公开招录方式,充实了具有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人员,全市交通法制队伍的专业化程度有了较大提高。

二是执法行为不断规范。各单位不断加强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普遍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规章制度。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省厅自由裁量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遵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五个规范”“十条禁令”等有关规定,行政执法工作总体规范化程度有了较大提升。蓬莱市交通运输局开展执法文书展评、抽查等一系列活动,通过对执法案卷的专项抽查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问题;招远市交通运输局、福山区交通运输局等单位注重规范化管理和建设,为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是执法形象建设稳步推进。各单位结合“三基三化”建设,不断在队伍职业化、站所标准化、制度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积极推行统一执法标志标识、统一执法服装、统一执法场所外观、统一执法证件的执法形象“四统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新式执法工作服装换发工作已全部结束;运管、监察系统的执法车辆全部完成统一执法标志。莱州市、海阳市交通运输局针对执法人员法律基础理论知识薄弱,以及日常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了“交通行政执法理论与实践”研讨活动,除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外,还特别注重在岗培训;栖霞市交通运输局对执法人员根据基本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学习培训情况、工作异动情况建立了纸质档案,在执法证件年度审验时从严把关;长岛县交通运输局将执法专项整改的检查内容增加到20项,更全面的对本单位的执法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二、主要问题

一是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评查方面。目前,有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未专设法制机构,法制与其他机构存在“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现象,不符合上级关于法制机构设置的有关要求。部分单位对评议督导工作认识不到位,落实制度重视不够,没有按照市局统一部署进行自查自评、上报有关材料;有些单位执法制度不健全,或比较陈旧,存在“重建立、轻落实”现象。

二是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综合评查方面。存在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滞后的现象;部分单位对执法档案管理重视不够,未能设立专门执法档案管理场所,未安排专人负责文书领用管理工作,存在档案管理混乱、原始档案查找困难等现象,执法档案管理工作未能发挥应有作用;个别单位偏重于业务培训,缺乏对仪容风纪的督导检查,执法人员未按要求规范着装的现象较为突出;各执法单位普遍未设更衣室、衣帽柜,换装不便;有的执法工作服装与日常衣物堆放在一起,不雅观。

三是交通运输执法案卷评查方面。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文书:部分案件言语表述不够精炼、准确,特别是在叙述违法事实方面不够全面、规范,缺少主体、时间、地点、具体时限要求等要素;调查取证不足,证据收集不充分,证据单一缺乏关联性;案卷中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等文书记录内容缺乏技巧,存在概念性错误,不能有效证明违法事实;个别案件无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对重大处罚没有备案。行政许可文书方面:有的许可文书未能严格遵守《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文书制作规范》的要求,归档顺序混乱,案卷缺少封面、目录、编码,未参照统一标准进行;个别单位对部分必要文书使用不当,相关内容空白;对外送达的文书缺少单位公章;申请材料复印件缺少校对印章或当事人签名确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未签注审查人员审查意见、审查日期;执法人员签字存在代签情况。

三、下步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认真整改。此次检查情况均进行了现场反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督导整改意见表》进行梳理分析,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并以此为契机,切实强化执法评议督导与日常行政执法工作相结合,坚持对照法律查制度、对照制度查程序、对照程序查规范、对照规范查问题、对照问题查责任、对照责任查不足的“六对照六检查”监督检查思路,将执法监督检查作为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种重要渠道,促进交通运输法制和执法工作有效提高。

二是要规范执法制度,提升内业资料制作及归档水平。要对现有的交通运输执法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对已经失去效力的要进行清理;对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严格执行《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防止出现随意使用自由裁量权,对同类案件做出的处理决定差异过大,突破“底线”和高于“上限”处罚的问题发生;进一步完善执法检查日志、执法文书管理等制度,搞好执法档案室的建设,指定专人负责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成册,保证执法文书正确使用和全部回收,避免出现随意作废、规格不统一等现象的发生;加强调查取证制度的研究工作,配齐配全相应的取证设备,提升取证手段的科技含量,建立健全案件讯问室,不断提升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程度。

三是要抓好执法基础工作,推进交通运输执法形象建设。各级各执法机构要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把培育交通运输法治文化作为当前和今后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主旋律,不断搞好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工作。特别是要组织对新上岗人员认真学习交通运输部“七条禁令”以及《烟台市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服装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努力培养德才兼备的执法人员。要切实建立健全法制机构,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选调年富力强、精通交通法制业务的法律专业人才从事法制工作;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投入,配齐执法监督装备,健全执法监督考核机制,使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任务相适应,保障法制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附件:1.2016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督导优秀单位

         2.2016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督导优秀执法人员

         3.2016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优秀案卷目录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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