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现共有6422人从业资格证件因超过有效期180日被注销,予以公告,声明作废。
烟台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2017年12月1日
附件: 超过180天注销证件名单
发布日期:2017-12-01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