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29访问次数: 字号:[ ]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省厅和市安委会的部署要求,市局制定了《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2月26日 

 

 

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守底线、红线和高压线,切实践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人人有责、失职追责”要求,严格执行“三必管”规定,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统筹开展安全生产“大快严”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执法检查等整治活动,持续强化治本攻坚,有效提升依法治安的基础保障水平,确保道路运输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海上运输、交通工程施工不发生人员死亡事故;局属各单位不发生人员死亡和火灾事故。重点做好以下6个方面工作:

一、深化“平安交通”建设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部署,结合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理、安全诚信、企业标准化等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全面深入推进6项建设任务:以实施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为重点,推进“平安公路”建设;以推广应用车辆紧急避险和安全管控系统、强化危险品异地营运车辆监管、“两客一危”车辆联网联控为重点,推进“平安车”建设;以落实长途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为重点,推进“平安站”建设;以保障危险品运输和客滚运输船舶安全技术性能为重点,推进“平安船”建设;以管控港口危险品库(堆)场和罐区安全生产风险为重点,推进“平安港”建设;以开展长大桥隧和大型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达标为重点,推进“平安工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平安交通”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力争各项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二、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

1.深入实施《烟台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强化依法治安,加强监督指导,层层传导安全生产压力。各行业管理机构要严格行业许可准入,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风险防控,深入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和“打非治违”,持续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2.深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建立健全监管责任台账的要求,结合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深化交通运输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开展企业调查摸底工作,逐个企业明确监管责任单位,切实做到“明责、定责、尽责”。

3.健全完善“督办促责、考核问责、失职追责”体系。继续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活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卡实压紧工作责任。充分利用安全生产约谈、专项督导、通报等工作机制,推进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地生根。进一步落实考核奖惩机制,对安全生产考核不达标的,在年终的各项评比中坚决实行“一票否决”。狠抓失职责任追究,对发生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责任倒查,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提升安全生产专业化水平

1.选聘组建安全生产专家库。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中选聘安全生产专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百万公里驾驶员等专业技术人才,组建具有扎实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才队伍。加强专家库的建设、管理,明确专家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专家工作流程,最大程度地发挥安全专家的作用。

2.推进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和企业安全服务委托外包,引导社会第三方专业组织、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为企业和行业管理机构提供安全咨询、事故调查、和技术服务;引导企业建立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定期开展检查检测、风险评估、咨询培训等工作,进一步提升行业安全发展水平。

四、强化安全生产装备保障

发挥科技引领作用,实施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升级改造,积极采用安全性能高、适用性强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加快关键技术和装备设施研发,强化车辆自主安全性能和企业安全管控,力争年内完成营运车辆紧急避险和安全管控系统的研发、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车辆的安全运营能力,遏制重特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建立隐患责任倒查机制。凡省、市政府督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一律进行挂牌督办,对情节严重的安全隐患,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创新工作手段,建立隐患举报查办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宽隐患排查渠道,采取有奖举报的方式,鼓励和引导全民参与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安全生产从突击检查向常态化管理方式的转变。

3.强化执法检查。按照市安委会的要求,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持续加强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扎实开展重大节假日、关键时间段和重要活动集中检查,强化登记销号管理,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健全日常检查、错时检查和集中巡查制度,推动执法检查工作法治化、常态化。

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大《烟台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烟台市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烟台市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烟台市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办法》和《烟台市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的宣贯力度,教育引导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能力。

2.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各行业管理机构要严格依法依规把好培训、考试、发证关,确保从业人员符合资格要求。要按照省厅《关于认真做好交通运输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的通知》(鲁交安全〔2016〕1号)要求,依托行业协会和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要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和专题教育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注重培训教育质量,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3.加强对行业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安全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适时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调研、座谈和培训活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安全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各行业管理机构要利用执法人员培训班,制定专门的安全监管主题培训计划,切实提升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能力。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