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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2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烟安办〔2016〕63号)和11月14日省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的部署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今冬明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期、敏感期,也是各类交通运输事故的多发期、易发期。冬季寒潮、大风、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增多,对道路运输和工程施工带来许多不利因素;临近岁末年初,交通运输活动进入旺季,企业极易出现超负荷、超能力生产经营,车辆极易出现“多拉快跑”现象,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运输行为容易集中反弹;元旦、春节和“两会”、换届等关键时段密集,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对平安过节殷切期盼;国务院安委会对我省安全生产巡查正在进行之中,一旦发生事故,势必给交通运输全局工作造成被动。因此,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性,认真研究和把握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规律,严格落实冬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严防较大以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圆满完成全年交通运输工作任务打牢基础。

二、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一要全力做好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各级运管机构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针对冬季气候特点,组织对运输车辆和防滑材料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故障隐患;要对营运驾驶员进行一次大风、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驾驶车辆的安全培训,教育广大营运驾驶员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做到不超员、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严禁驾驶员违法驾驶、高速驾驶和冒险驾驶。要严格车辆出入库检查制度,加强对车辆的技术状况检查,杜绝车辆“带病”行驶。汽车客运站要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遇有恶劣天气时,要及时通报运输业户和驾驶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路况无法保证行车安全时,要及时采取停班或延期发车等措施,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二要做好交通工程施工安全防护工作。施工企业要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对从事野外施工的单位要做好劳动保护,防止冻伤、摔伤事故的发生。遇到不能保障施工安全的天气时,所有建设工程一律停止施工。三要做好重点部位的防冻和消防安全工作。要高度重视高层建筑、客运车辆、客运站等重点要害部位的防火、防冻、防爆工作,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按规定设置明显的应急疏散通道,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三、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要按照省厅的部署要求,从即日起到年底前,全系统要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生产检查,要深入基层和一线生产单位,严查安全隐患。二要迅速启动为期半年的道路货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周密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普通货运企业主体责任,年底前对全市货运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清查,重点检查企业融资经营的货运车辆有无营运资质问题。三要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严查无证或超范围从事道路营运和营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级运管、监察机构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采取铁腕整治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重从严处罚。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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