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蓬莱市泊柳路龙山店段大修工程
建设方案的批复
蓬莱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呈报蓬莱市泊柳路龙山店段大修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蓬交〔2015〕28号)收悉。市局按照《山东省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并结合公路检测机构出具的公路技术状况评定结果,认为县道泊柳路龙山店段大修工程建设方案合理,建设规模适当,现予以批复。
一、建设方案
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建设,保持路基、路面宽度不变,K27+001—K28+045路段对原中央绿化带进行挖除,加铺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重铺水泥混凝土路面;K28+045—K28+328.5段将原有路面结构层挖除,适当下挖路床并进行换填,重铺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和水泥混凝土面层。原有桥涵采取维修利用,进一步完善路基、路面排水及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方案。
二、建设规模
项目西起龙山店分离式立交桥东侧,东至龙山店小桥,全长1.328公里,路基宽16.5米,路面宽15米。铺筑水泥混凝土路面6777.4 平方米,排水管道562米,维修利用小桥1座,施划标线787.7 平方米,交通标志27面、里程碑1块、百米桩12块,平面交叉10处,工程总投资280万元。
三、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2个月。
请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方案,认真做好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