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关于做好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01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春季气温快速回升,风大物燥,极易发生火灾;天气渐暖,人易疲劳发困,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为切实做好春季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市交通系统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春季交通运输任务繁重,尤其清明、“五一”小长假期间,旅游、踏青、祭扫等出行需求增多,客流、物流相对集中,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压力较大。全系统各级各单位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和底线意识,充分认识做好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分析、研究和把握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切实抓好春季安全生产工作。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有效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春季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全力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港航管理机构和企业要利用客滚船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车辆系固、巡舱、消防、抗风等级制度和防碰撞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各港口客运站要充分发挥大型滚装车辆安检仪的作用,加大对上船车辆和旅客行包的安全检查力度,确保不让危险品上船。要加强对港口危险品作业的安全管理,严格操作规程,认真检查作业环节,加大对现场作业的监管力度,确保生产安全。二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企业要抓好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源头管理,认真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管理规定,加强对车辆技术状况的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安检流程,严防危险品进站上车,杜绝“带病”车辆出站上路。各运输企业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教育驾驶员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正确处理好安全和效益的关系,严禁营运车辆超速超员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三是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公路的巡查,尤其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和桥梁的巡查检查,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坚持24小时监控,及时进行加固除险。要加强对高速公路的管理,及时处置路面病害,维持良好的通行秩序,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四是要针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陆续开工的实际,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劳动保护,确保安全。五是要做好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单位要特别重视高层建筑、车(港)站、商场、油库、宾馆等要害部位的防火防爆工作,及时检修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和消防器材完好,严防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为确保春季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从现在开始到5月底,集中开展一次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单位要针对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周密的检查工作方案,认真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自查自纠措施,全面开展隐患治理工作。在此基础上,各级各单位要组成专门的检查组,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带队领导负总责”的检查责任制,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查现场)的方式,对监管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不间断的暗查暗访和督查检查。检查要按照闭环式管理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安全检查档案和台帐,留存检查记录和照片,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及时组织复查,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3月31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