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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28访问次数: 字号:[ ]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达标创建工作的通知

 

市港航局,市运管处,各考评机构:

近期,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先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将于今年121日起施行,该法明确提出“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有了更加充分的法律依据。目前,我市拥有二级考评机构2家、三级考评机构5家、考评员193人,居全省前列,开展达标考评工作的条件成熟、基础稳固。市港航局、运管处要进一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行业管理机构的作用,认真履行对三级考评机构的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考评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各相关考评机构要加快推进考评服务工作,周密制定考评计划,精心组织考评力量,严格履行考评程序,认真做好考评相关工作。市港航局、运管处务于每周五15时前,将本周标准化达标考评进度详细情况报市局安全监督科。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明确要求到今年年底前,70%的交通运输企业要完成标准化考评工作。为实现这一工作目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摸清底数、分类推进、先大后小、先易后难”的原则,全力推进考评工作顺利实施。

1.对省厅明确要求6月底前应完成,但尚未完成达标定级的客运和危化品企业要加快考评,10月底前所有客运和危化品企业必须全部完成达标定级。

2.50辆普货运输车辆以上的企业,要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标准化考评。

3.对所有二类以上的道路运输维修企业,要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标准化考评。

4.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指导帮扶力度,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微企业的标准化考评工作。

三、进一步落实省厅有关考评工作意见。根据919日省厅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以下考评工作事项:

1.对持有DOC证书的航运企业,由考评机构对该企业实施简化考评(即对必备项进行考评),并提交《考评报告》。

2.对明确表态不参加标准化考评工作的企业,考评机构要做好相关记录,暂缓实施考评;行业管理机构要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规定》(交安监函〔2013643号)的要求,将其列入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

3.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坚决不予达标定级,并列入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

4.各考评机构要针对企业实际,充分考虑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积极与企业沟通协商,尽量降低或减免考评、咨询费用,最大程度地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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