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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26访问次数: 字号:[ ]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当前,我市交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交通运输生产活动频繁,公路、水路运输和工程建设任务繁重,各类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应急管理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构建统一指挥、机制健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我市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水平和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鲁交安全20144),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   推进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规划和制度建设

(一)编制并实施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从交通运输和交通建设两方面入手,编制并实施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重点包括公路、水路运输和工程建设的监测预警系统、信息与应急指挥系统、应急预案演练和应急队伍培训体系、交通运输保障能力、道路疏通保畅能力、物资和通信保障能力、科技支撑能力、恢复重建能力。要按照“围绕大局、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厉行节约”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确保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建设符合突发事件处置的需要,夯实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的各项基础。

(二)加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各项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应急值守、信息报告、预测预警、应急预案、应急队伍、装备储备、应急响应、应急处置、信息发布等方面的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与其他部门和行业应急管理协调联动机制;探索建立公路水路应急运输征用补偿制度和保险、社会捐赠等多方面参与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加快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形成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纵向网络体系和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横向职能体系,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支持保障。

二、加强交通运输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

要结合实际抓紧编制修订各类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已有预案要删繁就简,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职责分工、处置程序和保障措施要具体明确、便于运作,并逐级进行审核备案。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特点,每年至少组织2次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切实做好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安全保障、总结评估等全过程管理,确保演练效果;适时组织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演练,及时发现问题、积累经验,促进预案不断完善。

三、加强交通运输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装备管理

(一)加强交通运输应急队伍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规模适度、平急结合、专兼结合、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强专业应急队伍与兼职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交通运输应急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公路抢险应急保通、海上运输及港口应急救援、交通运输应急保障、交通工程应急抢险等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改善技术装备,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健全应急专家信息库,及时调整充实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开展专家会商、研判、参与培训和演练等活动。

(二)加强交通运输应急资源的管理。在对现有应急资源进行普查和整合的情况下,统筹规划交通运输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和紧急运输保障能力建设,加强交通运输应急物资储备,尤其是专业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储备,发挥社会各方面在应急物资生产和储备方面的作用,实现社会储备和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积极筹备设立应急专项资金,为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提供资金支持。加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基础数据库建设,并对有关技术、历史资料进行收集管理,为妥善应对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三)推进交通运输应急平台建设。按照信息共享、节约资源、有效管理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视频会商、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交通应急平台。要结合自身实际需要,加快本级本单位的应急平台建设,应急平台的建设应综合考虑与当地政府、市局和其他行业的接口问题。对已建和新建系统要按照省厅应急指挥中心的标准,统一完善基本功能,逐步推动省、市、县三级互通互联和信息共享,通过科学预测、快速预警和决策指挥,实现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与信息化。

四、做好各类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一)做好各类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风险隐患的普查和治理工作。要按照分级管理、重点突出、全面推进的原则,认真开展交通运输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掌握本部门、本行业各类风险隐患情况,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利用大比例尺地图、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等绘制出直观可视的主要公路、水路运输和工程建设等风险隐患分布图。要落实风险隐患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对重大的风险隐患加强实时监控,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要组织力量限期整改,尽快消除隐患,并探索建立风险隐患普查、控制、治理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和预警工作。要严格落实《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突发事件信息处理程序》,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主体和报送对象,严格按规定时限和程序报告事件发生及阶段性处置情况,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高效快捷。对发生迟报、漏报、误报、瞒报现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建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警系统,充分利用公众媒体和各种专业手段发布预警信息,并做好突发事件趋势预测分析,针对本部门、本行业在季节性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等方面面临的形势、任务、发展趋势等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对策建议,增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预见性和超前性。

(三)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培训。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加强对交通运输系统党政干部、应急管理干部、基层干部、企业负责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知识的教育培训,培训要做到有规划、有大纲、有教材、有考核、有实效,切实提高应对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四)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掌握、准确判断突发事件发展趋势,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规定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相关信息,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重点做好人员救护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发展,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灾害事件发生。应急处置结束后,会同其他部门做好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等善后工作。

五、   加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工作

(一)加强对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要把应急管理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应急管理机构和职责,配齐配强应急管理专(兼)职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应急装备。建立和完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做到监测和预报到位、组织和指挥到位、资金和物资到位、培训和演练到位。

(二)加强应急管理宣传工作。开展对交通运输应急预案和应急救助知识的宣传,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本部门、本行业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的成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以及应急处置的相关程序。在场站、港口、高速路服务区、工程施工地等重要场所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提高从业人员和公众应对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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