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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道路运输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31访问次数: 字号:[ ]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全市道路运输和公路水运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公路水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鲁交安全明电〔20146号)部署,市局制定了《全市道路运输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烟交办明电〔201438号)和《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深刻吸取“7.19”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烟交办明电〔201441号)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7月31

全市道路运输和公路水运工程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炸事故教训,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公路水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鲁交安全明电〔20146号)部署,按照局领导有关指示要求,市局决定从现在开始至930日,在全市开展道路运输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任务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深入全面排查治理道路运输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着力构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排查治理重点内容

(一)道路运输。以长途客运车辆和危险品车辆安全监管为重点,对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管理情况;企业配备足够人员进行24小时监控,有效监控平台使用,建立监控台账情况;企业对超速、疲劳驾驶以及故意损坏、随意关停卫星定位装置或拒不接受监管的行为及时提醒纠正和处理情况;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企业使用监控平台的管理情况;行驶高速公路的客运车辆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安全带情况;车站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情况;车辆凌晨2点到5点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情况;站外违规上下乘客情况;危险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非法营运情况;危险品运输车辆源头管理情况等进行重点排查治理。

(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以在建高速公路、深基坑、高边坡、长大桥隧、重点港口建设工程为重点,对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行为;“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及警示标志设置情况;防坍塌、防坠落、防滑坡、防高温、防台风、防强降水、防雷击等措施落实情况;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大型水工结构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重点排查治理。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提出严格的工作要求。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监察支队、质监站的实施方案于81日前报局安全监督科。

(二)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省厅、厅专业局、质监站和省交通运输监察总队将在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分别组成暗访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市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省通报并督促整改。各有关行业管理机构在专项行动开展期间要分别组成暗访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也要成立督查暗访组,通过多种方式对本地区交通运输行业进行不间断的督查暗访,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组织专人进行蹲点督查,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及时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等工作信息,全面反映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加强学习交流,推进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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