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03访问次数: 字号:[ ]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市局决定从现在开始到5月底,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深入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安全生产作为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深入扎实开展好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行为,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强化措施,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范围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所有领域、所有单位和企业。

三、检查重点内容

1.道路运输方面。以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危险品运输企业及小微运输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制和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安全教育不到位、管理混乱等隐患和突出问题。重点检查道路运输企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情况,特别是企业进行24小时监控、建立监控台账情况;汽车客运站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制度,特别是行驶高速公路的客运车辆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安全带情况;城市公交企业完善安全检查制度情况;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坚持“惩防并重”,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厉打击超限超载、疲劳驾驶、不按核定线路运营、高速公路上下客等交通运输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2.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方面。检查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等手续擅自开工以及肢解发包、层层转包、违法分包、无资质超资质或挂靠承包等行为;检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检查基坑、管沟开挖支护防坍塌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对周边现有管线的损坏和扰动情况;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安全生产关键岗位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3.重点部位安全生产方面。机关办公场所等单位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商场的安全责任制、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单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消防和应急疏散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和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和电气设备安全情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4.农村公路、干线公路安全保障和港航运输安全生产方面。分别由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港航局按照各级安委会的部署要求,确定检查重点,认真组织实施。

四、检查方式

各级各单位原则上安排不少于3个检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专门人员参加,必要时邀请专家参与,对监管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不间断的巡回检查。检查要登记建档,留有记录和照片,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带队领导负总责”的检查责任制。(检查记录格式附后,也可自行制定便于存档的检查记录格式)

市局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安全大检查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负责、亲力亲为,认真部署开展大检查工作,并带头深入基层开展安全检查。

2.严格落实企业检查主体责任。所有企事业单位都要立即对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对运输生产领域各个环节,对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职业卫生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3.强化监督检查职责。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主管和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及重要设施进行“全覆盖”的监督检查。要针对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检查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4.加大检查和整改力度。在企业全面自查自纠的同时,各级各单位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查现场),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进行暗查暗访。要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制,做到工作部署不打折扣,安全检查不留死角,严禁走过场、搞形式。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验收合格后方能复产。

5.搞好工作结合。各级各单位要将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同当前正在开展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安全生产资质专项检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以及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以检查促工作,以工作促检查,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大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要将总结报告,于2014530日前报市局安委会办公室。

电话(传真):6678453,邮箱:jtjxiao@163.com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4月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