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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与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14访问次数: 字号:[ ]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与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

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

为认真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推动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全面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市安委会要求,定于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与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以下简称“谈心对话”)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谈心对话”主体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二、“谈心对话”对象

下列企业中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

1.有重大危险源和各级政府(或安委会)挂牌督办隐患的交通运输企业。

2.近三年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因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交通运输企业。

3.各单位认为有必要进行谈心对话的重点交通运输企业。

三、任务安排

(一)市运管处负责与监管范围内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谈心对话;

(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与本地区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谈心对话。

四、“谈心对话”主要内容

(一)2013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的精神实质、重要意义,以及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二)《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各级政府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要求,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应当履行的职责。

(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对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交通运输企业目前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解决的途径、办法,以及对监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五、活动时间和方式

“谈心对话”活动从4月份开始,到7月底结束。可采取单独谈,也可分片集中谈;可请企业负责人到单位谈,也可去企业谈,具体方式由负责谈心对话的领导干部自行选择,但禁止以讲话、讲座、培训等单向灌输方式代替谈心对话。

六、有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谈心对话”活动是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推进省市百日攻坚行动和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创新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加强指导服务,注重调查研究,认真梳理汇总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确保活动效果。

二是认真做好活动准备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抓紧研究制定活动方案,确定谈话对象和计划安排,确保重点单位覆盖面,市运管处同时要协调做好分管局领导与市属重点道路运输企业的谈心对话活动安排。每次谈心对话要提前做好衔接沟通,以便于企业负责人作出时间安排,准备谈话内容。谈心对话要结合正在进行的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汇总分析企业存在的问题,确保谈话能够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三是确保谈心对话效果。各单位要采取灵活多样的谈话方式,让大家畅所欲言,确保让每一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都能够比较充分地谈认识、谈体会、谈问题、谈办法、谈意见、谈建议,充分沟通和交流,进一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法律和履职尽责意识,增强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每次谈心对话结束后,要填写《谈心对话签字单》,谈话负责人与参加谈心对话的企业负责人分别签字后,各留一份备查。

各单位请将“谈心对话”活动计划安排和情况总结分别于414日前和83日前报市局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肖鹏,电话(传真):6678453,电子邮箱:jtjxiao@163.com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4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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