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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口市2014年县路大修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4-03-17访问次数: 字号:[ ]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龙口市2014年县路大修

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龙口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2014年大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请示》(龙交字〔201417号)收悉。市局按照《山东省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并结合公路检测机构出具的公路技术状况评定结果,认为河宗公路大修工程建设方案合理,建设规模适当,现予以批复。

一、建设方案

公路技术标准为公路三级,保持路基宽度不变,将原路面及基层挖除,进行路基换填,加铺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重做沥青混凝土路面;原有桥涵采取保留利用和拆除重建的建设方案。

二、建设规模

全长7.684公里,路基宽11.5米。路基换填60厘米风化岩51千立方米;3*1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铺筑10厘米沥青混凝土路面96.822千平方米;利用中桥1座,维修中桥1座;利用涵洞4道,拆除重建涵洞5道。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

三、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8个月。

草双公路南段及二官道中段大修工程的建设方案,按照省厅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你局审批。

请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方案,认真做好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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