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
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一、明确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积极主动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好消防工作职责;通过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加大力度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人人懂消防安全知识”,全力维护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突出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道路客运、车港站人员密集场所,道路危化品运输企业、港口危化品装卸存储,城市公交、长大桥隧等,检查场所和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并落实,建筑物是否合法,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齐全并完好有效,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并组织演练,驾驶人、危险货物从业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等。
三、精心组织安排
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将任务分解细化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迅速部署开展火险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对照上述排查整治内容,在本单位、本行业内部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排查的单位和场所,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做好存档备查。对排查发现的火险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措施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督促整改到位。对因工作任务不落实、隐患查改不到位而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将严格予以责任追究。
各单位于2014年12月29日前,将消防工作和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情况书面报市局安全监督科。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