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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19访问次数: 字号:[ ]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

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201411161847分,寿光市化龙镇裴岭村龙源食品加工厂车间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13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姜异康书记、郭树清省长等领导同志相继做出重要批示,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火灾防控严防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483号),省交通运输厅下发了《关于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鲁交安全函〔201432号),就加强火灾防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切实吸取事故教训,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市局决定自即日起至1231,开展一次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积极主动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好消防工作职责;通过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加大力度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人人懂消防安全知识”,全力维护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突出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道路客运、车港站人员密集场所,道路危化品运输企业、港口危化品装卸存储,城市公交、长大桥隧等,检查场所和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并落实,建筑物是否合法,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齐全并完好有效,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并组织演练,驾驶人、危险货物从业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等。

三、精心组织安排

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将任务分解细化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迅速部署开展火险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对照上述排查整治内容,在本单位、本行业内部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排查的单位和场所,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做好存档备查。对排查发现的火险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措施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督促整改到位。对因工作任务不落实、隐患查改不到位而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将严格予以责任追究。

各单位于20141229日前,将消防工作和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情况书面报市局安全监督科。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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