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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上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03访问次数: 字号:[ ]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考评上报工作的通知

 

市港航局,市运管处,各考评机构: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各单位按照交通运输部、省厅和市局的部署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狠抓措施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局被省厅确定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为加快推进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上报工作,确保完成省厅试点单位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快完成二级标准化企业的考评上报工作

烟台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烟台海员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等二级标准化考评机构,要加快对二级标准化企业的考评步伐,合理制定工作计划,在保质保量完成考评工作的基础上,按要求做好《考评报告》等档案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严格按程序审查后,及时将考评结论及达标等级意见上报省厅,确保我市通过考评的二级标准化企业尽早纳入省厅公示、审批、公布和发证程序。

二、加快推进三级标准化企业的考评上报工作

市港航局、市运管处要进一步加强对三级考评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考评机构加快客运(不含城市公交、出租客运)、危化品及烟花爆竹运输企业的三级标准化考评。对已完成三级标准化考评的企业,考评机构要对考评组出具的《考评报告》严格按程序审查把关,于3个工作日内向市港航局、运管处提报《烟台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审批表》(附后);市港航局、运管处要于7个工作日内,对考评机构提报的《考评审批表》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市局安委会办公室;市局安委会办公室将按程序予以公示、审批、公布。

三、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依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机构管理实施办法》,各考评机构要对企业考评工作资料、现场审查记录、音像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及时进行归档,妥善保管,不得泄露被考评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档案存档时间不得低于5年。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1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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