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烟台市交通运输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要求,根据烟台市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编制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535-6243337。
一、概述
2013年,我局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的重要手段,从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拓宽渠道等方面着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调整了烟台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完善了各项信息公开制度,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和责任科室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流程,对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信息均做了具体规定。
二是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内容,对工作流程进行细致梳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快捷、高效、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27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正式文件72条,其它类信息155条。网上意见、建议在政府门户网站190条、网上民声1005条、交通服务热线4178条、市长公开电话909条、民意通77条,回复率均为100%,一大批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没有发生泄密或信息虚假情况,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肯定。
(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子网站上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为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认真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程序、申请方式和受理程序。201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项,无依申请公开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2013年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工作纪律,保证了上网信息绝对安全。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由于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工作繁杂,一定程度上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完整,这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强化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二是提高公开效率。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努力实现“应公开的一律及时公开,不应公开的一律不公开”。三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改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确保该公开的事项都能够公开,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