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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应急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21访问次数: 字号:[ ]


关于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

应急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2014年春节将至,春运已于116开始,节日期间易出现大风、降温、降雪、雾霾等恶劣自然天气;同时春节期间7座以下小型客车继续实行免费通行,人民群众出行频繁,将会增加公路、水路交通的运输压力,易引发交通突发事件。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全市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应急值守,强化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强化春节期间的值班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紧急、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置。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突发事件信息处理程序》,应急管理联系人要确保手机24小时通信畅通,做好春节期间交通运输系统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

二、开展隐患排查和恶劣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各单位在重视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的同时,要充分汲取“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事故教训,全面、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发布情况,一旦出现大风、冰雪、雾霾等自然灾害,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装备到位,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畅通。

三、确保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装备落实到位

各单位要强化春节期间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装备的管理,制定和完善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集结方案,明确集结时限、地点、分工等。应急救援队伍保持24小时备勤,确保集结迅速、处置有力,保证各类交通运输应急物资(装备)完备、有效,始终处于可控、可调、可用状态,确保能够随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四、完善应急预案,保障市民安全出行

针对节日期间交通运输量大、任务重,大风、降雪、雾霾等恶劣天气较多的特点,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加强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结合《2014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节运输工作方案》,做好春节期间交通运输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有序、快捷。

五、有关要求

局属各单位将春节期间应急管理工作应对措施形成书面材料,于127日前报市局应急中心。同时,要确定一名应急联系人,将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等信息一并报送,邮箱:ytjtyjclzx@126.com

市局应急中心电话(传真):6273571

联系人:王江涛   手机:13562591928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1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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