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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阳市县路大修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4-01-16访问次数: 字号:[ ]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海阳市县路大修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海阳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呈报海阳市县路大修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海交〔2013125号)收悉。市局按照《山东省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并结合公路检测机构出具的公路技术状况评定结果,认为郭徐线(郭城-徐家店)大修项目建设方案合理,建设规模适当,现予以批复。

    一、建设方案

公路技术标准为公路四级,在原水泥混凝路面上加铺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重做沥青凝土路面;原有桥涵采取保留利用和拆除重建的建设方案。

二、建设规模

全长11.4公里,路面宽6米。在原水泥混凝路面上加铺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4+3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利用桥梁1座,拆除重建4座;全线17道涵洞均拆除重建。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除上级补助投资外,其余投资由当地自筹解决。

三、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6个月。

请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方案,认真做好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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