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关于做好2013年国庆长假期间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27访问次数: 字号:[ ]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做好2013年国庆长假期间交通运输

应急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2013“十一”黄金周从101开始至107结束。节日期间人民群众出行频繁,公路、水路交通将面临较大运输压力,特别是黄金周从101零时到10724时,7座以下小型客车全部免费通行,将有大量的免费车辆将通过各收费站,公路收费站通行压力大。为了切实做好国庆长假期间全市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应急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级各单位要加强节日值班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紧急、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置。要严格落实《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突发事件信息处理程序》(烟交字〔2012144号),各单位应急管理联系人手机要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切实做好交通系统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

二、做好高速公路畅通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公路保畅通工作,制定和完善公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有效防控和处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装备到位。要密切关注因交通事故、收费站通行能力不足等引起的交通堵塞的情况,提早做好防范应对工作。一旦出现紧急状况,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积极应对,确保公路运输安全畅通。

三、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装备的管理。各单位节日期间要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集结方案,明确集结时限、地点、分工等。应急救援队伍保持24小时备勤,确保集结迅速、处置有力。保证各类交通运输应急物资(装备)完备、有效,始终处于可控、可调、可用状态,确保能够随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四、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节日期间交通运输量大、任务重,并可能出现浓雾、大雨等影响公路畅通的恶劣天气,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提前进行应急演练,根据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专项应急预案,加强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保障能力,确保节日期间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有序、快捷。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9月26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