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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10访问次数: 字号:[ ]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

开展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根据省、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市局制定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369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道路

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市局决定自即日起至1231日,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以“保安全、保畅通”为主线,以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事故为目标,通过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道路运输安全的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问题,保持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道路运输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努力实现道路运输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重点目标。较大以上的道路运输责任事故持续下降;坚决遏制重大及以上道路运输责任事故发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努力防止高速公路发生长时间、长距离的道路交通拥堵。

()主要任务。1.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动,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2.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行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3.切实加强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全面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使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源头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4.深化道路运输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多渠道的集中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提高交通各级各单位和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

三、组织领导

局安委会负责“平安行·你我他”行动的组织领导。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科,具体负责行动的协调调度、信息收集、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行动的组织领导,围绕行动的总体目标,制定具体措施,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部署调度,推进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依法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成立“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办事机构,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本单位的决策规划、工作协调和督导考核等工作,定期通报行动开展情况,分析道路运输安全形势,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强对辖区有关单位和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积极督促整改,实现无缝隙、全覆盖监管。

2.督促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考核,推进道路运输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道路运输企业要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主动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3.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企业达标考评定级,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宣贯力度,确定考评机构,制定考评细则,明确示范地区和示范企业,力争2013年年底前从事客运、危险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运输企业要全部达标。对达标企业要在行政许可、场站建设、试点试验项目安排等政策方面予以倾斜,对未按期达标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取消经营资格。

4.严格责任追究。积极参与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要求处理交通事故,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二)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管理

5.督导各县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三关一监督”要求,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通知》和《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及安全告知、安全承诺等制度,加强汽车站源头管理。

6.加强驾驶人培训工作。严格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市场准入,加强驾驶人培训质量监督。依据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市场发展规划及资格条件,严格培训市场准入;对已经进入市场的驾校,加强动态监管,发现不符合开业条件、群众满意度低、培训质量差的驾校,坚决要求降类或停业整顿,不断完善驾校退出机制。

7.规范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行为,强化对重点营运车辆的动态监管。在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机制和制度,落实运输企业监控主体责任和各级运管机构监管责任。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加强GPS终端的管理使用,定期通报企业联网联控在线率、运管机构监管情况,切实发挥好动态监管系统的作用。

8.与公安部门联合推进营运驾驶人信誉管理平台建设,设立营运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严把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杜绝聘用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驾驶人。

9.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培训、车辆通行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信息共享的查询交换平台,加强对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以及重点驾驶人的安全监管。

10.配合相关部门,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发布平台,开展驾校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严格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管理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三)切实提高公路“保安全保畅通”水平

11.提升高速公路护栏等设施安全防护水平。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06)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D81-2006),对高速公路中央活动护栏和路侧护栏进行设计、建设、验收、改造和维护。

12.加强道路中间隔离设施建设。市公路局要组织对各县市区城外环道路进行调查摸底,属于国省干线公路的,查清中央隔离设施的数量、形式、防撞等级等基础数据。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对未设置中央隔离的路段积极列入养护计划;对不符合防撞等级的,要逐步进行改造升级。

13.规范设置公路交通标志标线。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等有关标准规定,设置、完善公路标志标线,保持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位置适当、准确、完好、醒目、美观。高速公路警告、指示、禁令、情报告示等标志牌(灯)应保持牌面(灯)清洁,字体工整、醒目。保证高速公路、长大隧道、收费站的监控车辆运行状况和运行环境的监视控制设备和照明、通讯、配电等自动控制设备的运转情况正常。

14.推进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2013年底前,力争实现高速公路路网的全程监控改造,主要路段按照每2km设置一对摄像机的配置进行改造,并逐步加大视频事件检测设备在系统中的应用;年底之前对重要路段收费监控系统进行改造。新建高速公路同步建设智能交通设备、达到与主体工程同步投入使用;加强对现有收费数据的挖掘,提炼高效信息资源,逐步实现与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利用现有公路路网数据及路况处理平台,结合交通分流管制业务,制定科学的分流预案,并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信息发布,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道路拥堵,保证高速公路的畅通。

15.建设公路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系统。配合有关部门建设公路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系统,在高速公路沿线设置气象监测设备和可变限速板,在事故多发路段和桥梁、涵洞等易结冰路段增设视频监控设备,实现对团雾、积雪结冰等恶劣天气的监测、预警。利用现有高速公路网络资源及供电线路,与气象部门合作共同建设高速公路气象观测站网,逐步建立气象信息的采集、交互分析机制,实现对恶劣天气的监测预警。

16.强化道路运输安全应急管理,加强与公安交警的横向联系,共同研究制定高速公路保畅通措施,研究探讨加强预警预报、应急救援,道路清障、除雪铲冰等方面的措施,不断完善应急预案,联合开展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快速处理事故和快速疏导交通的能力。强化中央活动护栏在应对突发事件、疏导交通方面的作用。制定开启高速公路中央活动护栏的制度规范,充分发挥中央活动护栏作用。

(四)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7.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组织全行业安全生产督查活动,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18.完善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加强道路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危险货物运输等关键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对GPS在线、行包安检、车辆消防设施配备、安全告知、安全承诺等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19.加强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67月份,省厅将组织安全专家对高速公路、国省道安全隐患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市公路局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内公路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加强高速公路易发团雾、积雪结冰、临沟、临崖、临水、桥梁、涵洞、急弯、陡坡、连续下坡以及护网破损、护栏缺失等路段的排查,及时修复破损、缺失的高速公路防护网、中央隔离设施和护栏、标志等公路附属设施。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治突发公路病害,及时处置影响公路通行安全的堆放物、遗撒物和抛洒物。加强养护作业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公路养护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严格规范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设置。

(五)加大道路运输“打非治违”工作力度

20.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督促各道路客运企业加强对营运客车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从源头上防止营运客车高速公路上下客、超速、疲劳驾驶等行为发生。根据公安部门抄告的查处客运车辆超员信息,进行跟踪处罚,并建立驾驶人违章专项档案,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监控机制。

21.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各级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要在认真做好日常路检路查工作的同时,在国省道和重点县乡道路、高速公路主要出入口、城市道路与县乡公路交界等处,集中执法力量重点查处无经营许可证件、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非法从事道路货运经营;货运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上岗;不具备营运资格的货运车辆非法营运;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驶;非法改装货运车辆从事道路营运;非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等各类严重扰乱道路运输秩序、危害道路运输安全的非法违法道路货物运输行为。注重与运政、路政机构加强协调,与公安交警部门搞好配合,积极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信息抄告和通报。坚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既要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又要始终保持交通运输监察执法的良好形象。

22.加大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路面联合治超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上桥。加大公路执法力度,对桥梁、隧道等工作环境进行综合治理,保护路产路权。加强货运场站源头派驻或巡查,对站内货物分类存放、管理,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站。

(六)广泛开展道路运输安全宣传教育

2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和“四个创建”(创建交通安全村、创建交通安全社区、创建交通安全学校、创建交通安全单位)活动、“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主题活动,以及利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体验教育等活动。

24.加大对营运驾驶人的教育力度,严格落实岗前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定期举行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定期组织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剖析事故原因,做好驾驶人安全警示教育。

25.广泛开展道路运输安全公益宣传。通过制作主题宣传片、公益宣传片、广播公益广告、平面公益广告、安全生产公益广告语等多种形式,借助新闻媒体宣传平台,充分发挥行业资源优势,利用客运班车、汽车站大屏幕、交通门户网站、收费站、服务区、国省道和高速公路沿途广告牌、部分跨线桥、公交车车身、出租车LED显示牌和高速公路可变情报板等播放交通运输安全主题宣传片和公益宣传片,喷涂“平安行·你我他”、“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等公益广告语。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手机短信等宣传平台,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政策、交通运输行业加强道路安全监管的措施,及时发布重大节假日及道路交通故事路况信息和友情提示。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拿出一定比例的国省道和高速公路沿途广告牌,用作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公益宣传。

五、行动步骤

()宣传发动阶段(6月中旬)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局属有关单位要根据业务职能,制定行动的具体落实措施。

()全面实施阶段(6月下旬至12月上旬)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按照行动方案要求,细化任务,量化标准,强化措施。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分析道路运输安全形势,认真梳理涉及本地区、本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分类建档,因地制宜,严加整治,强化督查,务求实效;要定期召开行动调度会和工作推进会,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不断探索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模式、新途径,切实从体制、机制、保障等方面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上水平。

()总结阶段(12月中、下旬)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自评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市局安委会办公室。局安委会办公室将在年度安全考评时对各县市区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综合考评。

六、工作要求

()精心组织。交通运输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优化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同志协助抓好分管领域涉及的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分管领导要每月召开调度会,听取有关单位的工作汇报,认真研判形势,推进重点工作,组织对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严格督查。交通运输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行动的督查、指导;要量化考核标准,建立督查制度,每月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和明查暗访。6月份,市局将结合《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烟交办明电〔201335号)要求,组织一次全市范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重点检查“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开展情况、“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同时,做好迎接省厅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严肃问责行动期间,对组织开展不得力,工作措施不落实,隐患查改不到位,未完成工作目标的,实行评先创优“一票否决”。

(四)按时报送信息。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注重搜集本地区开展行动的情况信息,总结归纳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明确1名信息员,负责“平安行·你我他”行动的信息报送工作。信息员名单需写明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并于614日前报局安全监督科。行动期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每半月报送1次行动信息,重要工作信息要及时主动报送;每月18日前报送“平安行·你我他”行动进展情况小结;617日前和1215日前,分别报送“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工作方案和总结。电话(传真):6246236,电子邮箱:jtjx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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