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烟台市文明办
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评选“文明服务窗口”和“文明职工标兵”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市交通运输局属各单位:
为深化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升交通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市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评选“文明服务窗口”和“文明职工标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文明服务窗口”评选范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中直接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各类服务窗口,包括收费站、公路站、服务区、港航窗口、道路客运站、汽车维修企业、驾校、公交企业、出租汽车企业、交通运输监察站(队)、运管服务大厅等。(每个窗口类别的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
“文明职工标兵”评选范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每个窗口类别推荐8—10名文明职工标兵候选人)
二、评选办法
评选活动由市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公路、港航、运管、监察四个子行业市级主管机构分别负责本行业内的先进推荐上报工作,包括动员发动、工作指导、明查暗访、组织材料上报及初选审核。其中,收费站、公路站、服务区由市公路局负责,港航窗口由市港航局负责,道路客运站、汽车维修企业、驾校、公交企业、出租汽车企业、运管服务大厅由市运管处负责,交通运输监察站(队)由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负责。市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对申报单位和个人考评验收后,研究确定表彰意见,联名发文命名公布。
三、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2013年5月底前)。市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评选活动的通知,市公路局、市港航局、市运管处、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分别制定贯彻落实意见,深入宣传发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本地交通窗口单位对照评选标准开展自查,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成果,各县市区文明办做好指导工作。
2、申报推荐(2013年5月底至6月中旬)。市公路局、市港航局、市运管处、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在本行业内部组织基层单位申报和初选审核的基础上,择优向市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申报推荐。推荐材料于
3、考评验收(2013年6月中旬至7月初)。市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员按照评选标准,对各子行业推荐的先进通过随机抽查、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考评。
4、命名表彰(2013年7中旬)。对考评合格的窗口单位和个人,经市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同意后,联名发文命名公布。对命名表彰的“文明服务窗口”,择优推荐参加省文明办、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开展的“百佳文明服务窗口”评选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这次评选活动是深化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创建工作的具体实践,是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工作实际,广泛宣传发动,动员每一个交通窗口单位、每一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不断扩大评选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努力营造全员参与、个个争先的浓厚活动氛围。
(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要严格按照《文明服务窗口评选标准》和《文明服务标兵评选条件》(见附件)要求,紧密结合行业特点,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切实把本地区、本行业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业绩突出、成效显著、示范作用明显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出来。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过程,注重实效。要以推荐表彰先进为契机,深入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把推选表彰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创建文明城市、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使推选表彰的过程真正成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深入的过程,成为强化行业内部管理、促进文明规范服务、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的过程,成为学习先进、激励后进、有效提升职工文明素质和行业文明程度的过程。要通过评选推荐,深入挖掘、总结提炼基层群众在行业文明创建中的鲜活做法,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并通过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
联系人:罗丙辉 李启蛟
联系电话:6692492 6692486
电子邮箱:jt6692485@126.com
附件:1.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文明服务窗口评选标准
2.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文明服务窗口申报表
3.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文明职工标兵评选条件
4.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文明职工标兵申报表
烟台市交通运输运输局 烟台市文明办
附件1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文明服务窗口评选标准
(一)领导重视。领导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有完善的组织领导机构,有健全的工作制度,有完备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有必要的经费投入保障。工作部署周密,把创建活动摆到重要位置,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发动、有检查、有考核、有落实。干部职工参与度高,创建氛围浓厚,创建效果明显。
(二)管理科学。积极探索先进的管理模式,管理手段科学、先进、高效。建立了完善的员工守则、岗位行为规范、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机制。实行政务公开,做到岗位职责公开、办事内容公开、服务规范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建立了有效的社会监督制度,设有服务热线或投诉电话,方便群众接受监督。
(三)服务优质。服务环境优美,保持清洁、规整、美观,文明服务标志标识健全完善、布置合理。服务设施齐备完好,运行正常,满足群众需要。窗口单位有意见箱、饮用水及必备救急药品等便民利民设施。建立健全具有行业特点的职业道德规范和服务操作规范,从业人员技能过硬,服务规范,着装统一,持证上岗,仪态端庄,自觉使用文明用语,讲普通话。推行符合岗位特点的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微笑服务、温馨服务、一站式服务等特色服务,工作人员解答问题耐心细致,服务热情周到。
(四)道德领先。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增强职工精神力量。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视解决突出问题,加强正面教育,树立正确的道德取向。积极开展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等培训教育,广泛开展志愿者服务、爱心帮扶、社会公益等道德实践活动。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文明交通行动、乡村文明行动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无“黄、赌、毒”现象,无刑事案件、治安和腐败案件,无迷信邪教活动。
(五)文化引领。有完善的文化建设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具体明确。有员工普遍遵循的文化建设手册、员工手册等,有明确、清晰的外部形象,职工荣誉感、凝聚力强。有贴合单位实际的核心价值理念和服务理念等。文化建设阵地满足职工需要,文化实践活动丰富多彩,职工文化作品不断涌现。广泛组织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积极争创服务品牌,倡树先进典型,氛围和谐文明。重视加强新闻宣传,在中央、省级媒体至少在当地媒体上进行过连续广泛的宣传报道,社会知名度较高。
(六)业绩优秀。各项工作指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在同地区、同行业名列前茅。职工对班子认可度高,班子年度测评为优秀等次。社会和群众满意度高,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较高的社会信誉度,无负面新闻报道和重大新闻舆论事件,无安全和廉政责任事故。
附件2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文明职工标兵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三个服务”,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重大决策。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尽职尽责,求实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三)努力实践“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恪守职业道德规范,顾全大局,团结协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群众评价较好。
(四)勤奋好学,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优秀,富有创新精神,无违章操作和责任事故。
(五)牢固树立“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理念,诚实守信,办事公道,仪表整洁,言行举止文明,服务优质,接待服务对象热情耐心,无冷横硬现象,无吃拿卡要、坑蒙欺诈等不良行为。
(六)积极参与文明行业建设,遵守公共秩序,保护公共环境,爱护公共财产,维护公共设施,热心公益事业,助人为乐。
(七)积极参加“学先进、树新风、创一流”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推进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中作出了较为突出的贡献。
附件3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文明服务窗口申报表
申报单位 | ||||||
负责人 | 职工总数 | 联系电话 | ||||
所获荣誉称号 | ||||||
主要先进事迹 | | |||||
市级业务主管机构推荐意见: (章) 年 月 日 | ||||||
市交通运输局审核意见: (章) 年 月 日 | ||||||
市文明办审批意见: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4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文明服务标兵申报表
姓名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 |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职务(岗位) |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 ||||
市级业务主管机构推荐意见: (章) 年 月 日 | |||||
市交通运输局审核意见: (章) 年 月 日 | |||||
市文明办审批意见: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