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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烟台市芝罘区县路竹林路改建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3-05-14访问次数: 字号:[ ]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烟台市芝罘区县路竹林路

改建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烟台市芝罘公路管理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县级公路樗岚—塔山(竹林路)观海路至竹林寺段建设方案的请示》收悉,市局按照《山东省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专家实地考察,认为竹林路观海路至竹林寺段进行拓宽改造,其建设方案合理,建设规模适当,现予以批复。

一、建设方案

县路竹林路观海路至竹林寺段改建工程,按城市次干道技术标准进行建设,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50公里/每小时,路基宽度达到50,路面宽度40,两侧各设宽5绿化带;路面排水接入城市地下管网排水系统的建设方案。

二、建设规模

县路竹林路改建观海路至竹林寺段工程,全长1767,路基宽50,路面宽40。路面为沥青混凝土,其结构形式为5+7厘米沥青混凝土+3*15厘米水泥稳定基层;拆除重建涵洞2道。道路及排水工程总投资3500万元。

三、建设工期

县路竹林路观海路至竹林寺段改建工程建设工期为6个月。

四、建议

1、建设方案路线起点向西顺延,延伸至现有道路弯道处,长度约450,采取相同的设计标准;

2、路线东至观海路与之平交,应考虑长期规划,采用立体交叉,可分期实施;

3、该项目作为梁家、福临夼旧居改造的配套道路,为方便居民出行,应将公交站亭设置纳入建设方案中;

4、根据该路的交通功能、在城市新区路网中的位置,结合道路排水和城市防洪工程,合理确定道路标高。

请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方案,认真做好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并及早落实项目建设资金,项目开工行政许可批准后,应尽快开工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1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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